首页 |
|
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24 16:25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
奉土资拆〔2017〕1号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A[2015]-0525)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对溪口镇湖山上周家、湖山桥头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准(奉政发〔2017〕49号),现就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拆迁范围:溪口镇湖山上周家、湖山桥头(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照《溪口镇湖山上周家、湖山桥头地块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执行。
4、签约期限:2017年3月21日—6月15日
5、搬迁期限:2017年9月3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奉化市人民政府或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