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20K/2016-60740 | 组配分类 | 公益救助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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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15 |
关于同意命名泉水路的函
奉民发〔2016〕83号
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城西岙上村新建道路命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宁波市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经审核,同意命名为泉水路,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泉水路
坐落位置:锦屏街道。东西方向,东起城西岙上村村口,西至上徐家饮用水库。
希你单位接到函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区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8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