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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招商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有效提升招商项目成功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 
    (一)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总召集人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杜中权,召集人为各项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和重点开发平台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投资促进局,由谢功益兼任办公室主任,孙红光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络员,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业务联系工作,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联络员的,应由所在成员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可组织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主要任务为:安排部署全年招商项目推进工作,研究解决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报请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会议主要任务为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在申报、审批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商定事宜的落实情况。相关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收集汇总后,向联席会议报告。 
    (三)项目牵头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切实履职,确保重点招商项目顺利实施。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奉政发〔2017〕54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招商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