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波市奉化区海洋与渔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区有关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承担有关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起草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
2.综合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建立完善海洋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与渔业总体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与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评估及信息发布;协调各涉海部门和行业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规范海域海岛使用秩序,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海岸带使用秩序;组织实施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3.负责海域使用管理和海底电缆管道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围填海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海域海岛使用权属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使用权收购储备;负责海域海岛使用论证管理、使用权属登记和使用权市场建设管理;组织开展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调查评价评估及其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区辖海域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勘察管理。
4.负责海岛保护管理和海域海岛地名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开展海岛生态保护、无居民海岛利用管理;负责海域海岛地名普查、标志设置和管理;组织开展海岛资源调查和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管涉海涉岛重大工程项目。
5.负责海洋环境、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海洋与渔业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区有关部门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负责审核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组织海洋与渔业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负责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亲体、苗种收购、调运工作;管理国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
6.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区水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远洋渔业和新兴渔业发展及渔业机械化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渔港、水产原(良)种场、现代渔业示范基地的规划;组织拟订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普通船员专业基础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负责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海洋监测观测网络建设;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海洋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发布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指导开展海洋与渔业自然灾害影响评估;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配合海上搜救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海洋领域气候变化工作。
8.负责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案件。实施管辖海域巡航执法制度;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船舶监督检验。负责职责范围内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种苗及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区、水生生物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组织和监督较大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平安渔场”建设和较大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渔业电信的管理工作。
9.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基础与综合调查;拟订本区海洋资源管理与渔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及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制定海洋与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进步措施,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组织实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行业技术人才培养教育。
10.负责海洋与渔业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指导全区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减轻渔民负担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渔业技术推广站、渔业船舶检验站、海洋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和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单位预算。
二、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洋与渔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1923.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3.1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2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71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4.08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比2016年增加50.28万元,增长2.6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增加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预算支出。
(二)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192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3.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1923.1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2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71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4.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38.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9.34万元,项目支出1065.6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23.1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3.1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2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71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4.08万元。
(五)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23.1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1966.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当年拨款数为区财政安排数,而2016年执行数包括了宁波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28万元,占7.3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717.76万元,占89.32%;住房保障支出(类)64.08万元,占3.3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的支出。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7.8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⑸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海洋管理)(项) 512.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单位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执法监察(项)1065.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单位渔政海监船运行费、办公运营费、海洋资源环境保护专项、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辅助费等支出。
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海洋管理)(项) 139.1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⑻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59.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⑼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0.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2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长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同比没有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8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增长81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特种公务用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应急监测车辆采购及车载监测系统改装,统一由宁波市局公开招标。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3.46%,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洋与渔业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3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洋与渔业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9.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洋与渔业局2个项目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1.89万元。
四、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6.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海洋管理)(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执法监察(项):指反映海洋部门巡航监视、执法监察以及执法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持等支出。
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海洋管理)(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 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7年区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