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17-13705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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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发〔2017〕84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29 14:26:49 | 成文日期 | 2017-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3号)精神, 加快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统领,以产业发展和民生就业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吸引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提供更有效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20 年,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社会化多元办学、中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通互补,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奉化特色、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规模结构趋于合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持续发展,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建成奉化区市民终身学习平台、教育培训集团,全区年社会培训总量达10万人次以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实现互联互通,中高职一体化人才“立交桥”基本建成。统筹办好各类职业学校,建立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稳定在4千人左右。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建立政府全方位统筹、行业企业全方位介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推动校企紧密合作,校企深度融合,使职业学校的专业布局与奉化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更加匹配,重点提升面向特色产业体系的人才培养能力。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到2020年,建成1个以上由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形成若干个具有示范作用的校企共同体;建成2个以上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基地,组建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办学水平显著提高。充分发挥示范校的骨干作用和引领作用,综合推进基础能力、师资队伍、信息化等专项建设,逐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努力形成“一校一品”、“强校多品”的办学格局。到2017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三级以上建设水平,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奉化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创建省级名校1所、品牌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3个以上、德育品牌项目1个以上、创新创业实验室2个,创业一条街2条。建成2个以上优秀教学团队、3到5个职教名师工作室或技能(创新)工作室,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5%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8%以上;完善已有“3+2”、五年一贯制等培养模式,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三位一体”等多种方式,增加学生接受高层次职业教育的机会,2020年中职学校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
——办学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优良,国家及省、市职业教育相关财政政策逐步落实到位。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等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各种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得到有益探索,引进若干海外优质职教项目,开展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培训和师生国际交流学习模式。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氛围更加浓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 建立产业与人才、教育同步规划机制。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将职业教育纳入区域和产业的发展规划中,建立产业规划、园区建设与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产业人才规划同步制定的新机制。区教育局应根据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情况,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和“集群化、循环化、高端化”的发展方向,制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快建立各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
2.巩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及专业布点,集中力量开展创“名校”“名专业”“名师”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
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整合职业培训资源,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依托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以各类职业学校和社区(成人)学校为主体、以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创新职成教一体化的模式。完善市民终身学习平台,加快学分银行、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十三五”期间,建设3至5所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打造1到2个省级成人培训项目品牌,以及5个市级成人培训项目品牌。(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农办)
4.强化职业教育内外部的贯通衔接。深化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学生双向流通方案,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师资、设备、课程等方面的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义务教育段、普通高中学生职业认知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适当开设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提高普通高中职业技能选修课比重,鼓励普通高中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拓宽学生成长路径。(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二)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1.着力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从职业人才培养特点出发,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国家情怀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优秀民族工艺文化教育,加强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创新务实的工匠精神教育。重视发挥人文学科的育人优势,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加强中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积极拓展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扶持建设一批以强化创新意识、增强创业能力为目的的“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建设“美丽校园”为载体,以技能节、“阳光中职生”、文明风采、创业创新等竞赛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自信、阳光、敬业、创新的中职学校文化特质。组织实施德育品牌项目建设,形成德育工作“一校一品”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教育局)
2.全面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课程改革,以专业动态调整为基础,以“选择性”作为切入点,打造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建立“模块化课程”的选择机制,推广“理实一体”、“做中学”的课堂教学模式。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和通识教育,将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人文素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为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加强实践性教学,积极推行专业认知、跟岗体验、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实践形式。加强技能训练,加强面向人人的师生技能竞赛活动。建立毕业生“双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融入教学计划,探索双证融通制度,逐步实现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结果互认。(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3.加强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坚持全区一盘棋,引导各职业学校紧密对接我区特色产业体系需求,建立优胜劣汰、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专业设置机制。对照省、市品牌专业工程建设标准,重点打造电子电工、汽修、旅游服务、机械制造等专业,做到紧密对接产业、特色明显。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组织、企业人员的指导、评价和服务作用,提高专业建设宏观指导和质量评估水平。加强兼具教学、生产、培训等多种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4.努力提升职业教育师资水平。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人数和岗位设置,确保各中职学校生师比达到12.5:1。提高职业学校在专业教师聘用、培养、考核上的自主权。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师评聘与评价制度,将教师的社会服务工作纳入职称评审、聘用和绩效考核。加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能工巧匠进校园工程,支持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选拔和引进(聘用)若干技术技能水平高、行业企业影响力大的专业带头人。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实施兼职教师补贴制度。打造与企业联系紧密、规模稳定、专兼结合、业务精湛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体系,建设若干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探索提高双师型教师培训效果的有效途径。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5. 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将信息化能力提升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信息技术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以“智慧教育”为引领,发挥“互联网+”模式优势,改善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加快网络学习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开发应用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积极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支持职业学校之间、与行业企业之间协作开发与应用数字化教育资源,加快精品课程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全覆盖,推进信息化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加大校长、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责任单位:教育局、经信局)
6. 加强职业学校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学校改造升级力度,使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软硬件条件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水平,全区建成1所衔接产业、机制灵活、条件一流、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学校。推进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按企业生产技术要求配置实习实训设备,建成若干个高水平的公共实训中心,成为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体验、技术革新、师资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进一步提高实训基地服务能力、运行水平,充分满足学生熟练掌握专业实践技能的需要。鼓励职业学校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等,坚持职业学校“两条腿走路”,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社会培训人次与在校生数比保持在2:1以上。鼓励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在完成学校所聘岗位职责任务前提下,兼职参与企业科研工作和社会培训服务。鼓励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社区(成人)学校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等,允许学校将社会服务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统筹用于教师服务奖励。(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社保局)
(三)着力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1.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校企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大力推进“校企协同、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创新,大力推进“互聘共用、专兼结合”的双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材、共同实施招生、共同组织考核评价;到2020年,凡适合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均有学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开展试点。对于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企业,政府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补助。(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2.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开展政府、社会团体及企业多主体办学试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以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鼓励民间资本以实物投放、参股等方式,参与职业学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合作开发新校区,合作建设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评估、咨询类中介组织和机构,合作参与智慧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合作开发或改造相关专业、开发相关课程等。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评估考核,完善办学条件不达标的职业教育办学机构退出机制。鼓励多元主体组建以专业为纽带的区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统筹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发改局)
3.提升中职学校治理能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推进依法治校,推动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推进“7S”管理模式,提升学校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执行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责任单位:教育局)
4.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鼓励每所职业学校根据实际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建设优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吸收国外职业教育先进理念、标准、课程、教材等,建立与国际行业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培养学生掌握国际通行的技术规范、服务规范,增强师生的国际交往能力。实施教师海外进修计划,资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赴海外培训。(责任单位:外事接待办、教育局)
四、保障机制措施
(一)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与奉化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奉化区教育“十三五”规划。整合职业教育管理职能,落实教育、人力社保、编办、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经信等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商议、制订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职责与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建立职业教育发展进度通报制度,形成部门协同推进发展的良好环境。建立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平台。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扶持政策,参照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激励政策,鼓励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创业。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责任单位:区府办、人力社保局、发改局、教育局等)
(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根据财政收入情况,逐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到2018年,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1.5倍以上”的规定,力争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2倍。优化中职免学费教育政策,加大贫困中职学生资助力度。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重点支持技术技能紧缺人才培养、职业学校骨干师资培养培训、实习实训设备扩充更新与耗材等需要,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名专业名教师培养、社区教育、兼职教师聘用等经费。(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
(三)推广就业准入制度。对属于法律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四)加强职教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定期通报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等)
本实施意见从2017年4月23日起开始施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