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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9496251A/2017-1371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溪政〔2017〕15号 发文日期 2017-03-29 16:00:11 成文日期 2017-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溪口镇

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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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政〔2017〕1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宁波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暨治危拆违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奉化区“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实施方案》(区委办〔2016〕9号)要求,深刻吸取温州民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镇“三改一拆”行动,重点聚焦城乡危旧房治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这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农村,兼顾城镇,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在全镇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以铁的决心和力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和举措,聚焦重点,依法依规,通过“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集中整治等行动,强势推进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全力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一)城乡危旧房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对全镇危房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边排查、边鉴定、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对排查、鉴定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房屋列入清单管理,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分别确立腾空、拆除、维修加固等相应措施。到2016年底,力争完成城镇危旧住宅房治理改造任务70%;到2017年底,完成全部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任务,并全面完成已录入“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档案信息系统”的C级、D级危房改造任务。2017年2月底,完成农村危险房屋的排查建档和所有用于出租、经营农家乐、民宿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农房排查鉴定任务;到2017年底,完成D级自住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D级危房治理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非住宅房屋等已呈现明显危险状态的房屋,要制定解危计划,落实解危责任主体,落实解危经费,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解危工作。组织部署开展城镇非住宅房屋排查、鉴定和建档工作,并同步做好治理改造、动态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承担巡查监管和定期监测任务。国土规划和环保建设局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二)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大排查、大拆除,以危房、城中村、“四无”企业(作坊)和大型户外广告存在的违法建筑为拆除重点,全面掌握违建底数,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拆改结合,拆改并进,全面禁止新增违建行为。到2017年11月底,再拆除违法建筑14万平方米以上。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力争通过宁波市“无违建镇(街道)”创建考评验收。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16年11月到2017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部署阶段(2016年11月)。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领导小组,每项专项行动要确定一个工作班子,设定一个办公室,确立一名联络员,加强联动协作,确保信息共享,顺利推进治危拆违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排查、科学统筹、分类治理、确保安全、促进转型”的要求,结合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四无”企业(作坊)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整合资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强势推进“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全面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7年12月)。相关部门要在2017年11月20日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台账材料上报镇“三改一拆”办,上级部门将对我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比评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攻坚破难。“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集中时间、精力和人员,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以直面矛盾的担当精神,以勇破难题的责任意识,以不回避不拖延的忧患意识,妥善处理攻坚过程中产生的多数人与少数人、长远和眼前、合法和违法等利益冲突,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由镇“三改一拆”办统筹协调全镇“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做好“治危拆违”工作的数据统计、报送及台账整理工作;经济发展局牵头,会同镇环保、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开展“四无”企业(作坊)集中整治、“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国土规环保建设局牵头开展城乡危旧房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执法局牵头开展涉及规划违法的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公安分局牵头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消防中队牵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国土分局牵头开展农房确权确违和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此外,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局等部门要及时将危房排查鉴定信息、违法建筑信息,告知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四项专项治理)汇总表》(附件4)上报至镇“三改一拆”办,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畅通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考核,严肃纪律。严格督查通报,落实专项跟踪,对进展缓慢的要挂牌督办,对存在弄虚作假的要予以处理。镇纪委要依法依纪对责任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政策引导,依法依规。全镇上下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依法依规、稳妥有效推进“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相应职能部门要深入研究农村危房改造、出租房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省、宁波市、奉化区对接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事宜,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五)资金保障,专项分类。强化经费保障,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分类设立治危拆违专项资金,有效保障治危拆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按照区财经局的要求制定资金保障方案。

  (六)加强宣传,深入基层。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播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效。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群众算长远账,经济账,安全账,获得群众理解、支持,动员其参与专项行动,共同促进治危拆违攻坚战扎实推进。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