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5979/2017-13123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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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镇委〔2017〕16号 | 发文日期 | 2017-04-18 18:23:10 | 成文日期 | 2017-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尚田街道 |
关于认真做好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村(居)组织换届工作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做好新一轮村(居)组织换届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镇将于3月中旬到5月下旬,开展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以“选出好班子、绘就好蓝图、建立好机制、换出好风气”为目标,以选优配强村和社区组织班子为重点,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治理能力过硬、服务本领过硬、品行作风过硬的人选配到村(居)干部岗位上来,着力打造勇立潮头、勇争一流的尚田铁军,为建设奉化南部生态型田园城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总体安排: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村(居)党组织换届、后村(居)委会换届,再进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4月上旬前完成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5月中旬前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5月20日左右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他配套组织换届选举,5月底做好相关后续和总结工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原则上与村(居)委会换届交叉进行。
二、实施步骤
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23日)
主要工作包括:(1)建立尚田镇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并组织力量对村级班子情况、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摸;(2)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方案,并及时把握这次换届机会因村制宜地对问题村加以整顿;(3)召开全镇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并对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培训;(4)帮助指导各村制订三年创业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4日—5月20日)
1、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24日—4月10日)。继续深化完善“两推一选”制度,进一步规范推荐测评程序,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1)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召开村(居)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会,推荐下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得票数较低的不得确定为候选人。(2)做好镇党委推荐。镇党委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居)党组织。(3)考察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居)党组织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对相关人选组织力量考察,并会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条件联审联查,审查和考察情况反馈村(居)党组织。村(居)党组织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同意后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镇党委审批。(4)开展候选人预备人选谈话并签订承诺。镇党委与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换届纪律,并督促其签订纪律、干事、落选、辞职“四项承诺”书。(5)精心组织大会选举。村(居)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选举中,一般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
2、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4月11日—5月14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全面推行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要把村(居)党组织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主任。(2)制定村(居)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订具体的选举办法,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3)组织选民登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开展本村(居)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居民原则上在经常居住地的社区进行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社区登记。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凭本人书面申请,经居民代表会议核准后予以登记。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告知选举安排,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选民名单。(4)推选村(居)民代表。积极引导村(居)民把遵守法律、顾全大局、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村(居)民选为村(居)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民代表,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民代表中的比例。通过专职专选,保证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原则上采取召开户代表会议或固定票箱形式开展推选工作,村(居)民代表当选后要作出履职和辞职承诺。实行村(居)民代表资格审查制度,推选产生的村(居)民代表存在村(居)组织换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中“五不能”情形的,当选无效。(5)组织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选举可以采用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原则上不使用流动票箱,确有必要使用的要经镇审核同意,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应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告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名单和监票人名单,每个流动票箱要有3名以上监票人负责,镇派人跟随监督。进一步规范秘密写票,全面实行统一设置秘密写票处、统一组织代写选票、统一保管手机等做法,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划写选票。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现场回避制度,防止诱导投票。居民委员会选举可以设立中心投票会场、投票站和流动票箱,但要保证选民秘密写票。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只负责投票,不得开箱计票。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5月15日—5月18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1)明确组织机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至4名。对规模较大或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村(居),可增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专职副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居)党组织成员担任。对因执行回避制度等客观原因未能实现村(居)党组织成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从党员中推选产生。(2)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由村(居)党组织根据村(居)民推荐或自荐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经镇初审和区直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由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需于投票选举3日前张榜公布。除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居)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亲属、姻亲属,以及村文书、村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3)组织投票选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或村(居)党组织主持,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由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的,参加投票的人员须超过全体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
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5月17日—5月20日)。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由社员股东大会或经社员股东大会授权的社员股东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穿插进行,与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社员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监事会与村监会的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和公布。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1)开展社员股东选民登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对社员股东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与村民委员会选民一同登记,对具有社员股东资格的村民委员会选民登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股东选民,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备案。(2)推选社员股东代表。社员股东代表在有选举权的社员股东中选举产生,一般按每5-15户选举一人或按社员股东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确定,代表总数为30-80人,与村民代表人数基本一致。社员股东代表与村民代表同步推选,要将具有社员股东资格的村民代表依法确认为社员股东代表。在选举社员股东代表时,同步将社员股东大会的职权授予社员股东代表大会。(3)推选候选人。董事会一般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委员3-7人组成,董事会成员原则上在社员股东代表中产生;监事会一般由监事长和委员3-5人组成。采取村党组织、选举委员会与社员股东代表磋商提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后确定,并于投票选举3日前张榜公布,候选人可以有差额。董事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及其亲属和姻亲属、本社财务人员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党组织成员除外。(4)组织投票选举。实行社员股东大会选举的,须经应到社员股东过半数通过方能当选;实行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选举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股东代表参加,经应到社员股东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当选。监事会成员可以在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基础上,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将具有社员股东资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依法确认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成员。董事长由董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镇备案,经镇汇总后报区农林局备案。未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村经济合作社,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对于已经撤村建居,集体经济组织未终止的,应参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21日—5月23日)
主要工作包括:(1)培训新一届村四套班子成员;(2)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和新老班子交接;(3)建立、完善村级各项工作制度;(4)做好资料的整理汇编、经验总结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拓宽选人视野。按照打造尚田铁军的要求,选优配强基层“领头雁”队伍,特别是要把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岗位上来,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班子战斗力。要注重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及重点工作推进等一线发现、识别、储备和培养优秀村干部,鼓励引导农村各类优秀分子参加村级组织班子竞选,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班子服务功能。积极为工作实绩明显、创业履职承诺完成情况好的现职村干部创造条件,在村民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支持他们连选连任。
2、严把资格条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委提出的“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其中,“五不能”要求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等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居)组织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研究提出“六不宜”的具体情形,包括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3年任期内有承包本村工程项目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近5年内有参与或策划、指使、煽动群众非法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阻碍重点工程项目或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创业履职承诺回头看”中被评定为差的,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等不宜当选条件。同时,按照我区村干部履职行为规范,具有亲属、姻亲属关系的村民不得同时参选村级班子成员。各村(居)要将“五不能、六不宜”任职资格和亲属回避制度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审查制度,由镇党委进行初审,区纪委、组织、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国土、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农林、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出现未参加自荐或通过“另选他人”形式当选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当选人名单,应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再行公告当选名单;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3、优化班子结构和功能。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班子职数,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3-7人,具体职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镇党委将严格把关。积极推进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引导和支持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具备条件的村,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300人以下的村一般应实行“一肩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把村(居)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加大选拔服务期满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力度,大力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要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同步推进村妇代会改妇联工作,妇女委员原则上作为村妇联主席候选人。
4、坚持完善“先定事、后选人”做法。全面推行“竞标选才、履职承诺”办法,指导各村(居)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村级组织要构建“选前因村定标、选中择优竞标、选后亮绩履标”的竞选机制,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纪律、干事、落选、辞职“四项承诺”,特别是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承包本村工程项目作为必须承诺内容。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统一组织候选人(自荐人)进行公开竞职演说。竞职活动必须在有组织的条件下规范有序进行,不得私自开展。要加强对候选人(自荐人)“四项承诺”和陈述竞职内容的审核把关,特别是要防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违反法律法规等不切实际的承诺。
5、严肃选风选纪。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选举前,要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村(居)组织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把“严禁拉票贿选9种情形”、“严守换届纪律10个严禁”、“规范任职资格五不能六不宜”为主题的3部动漫短片,以及反面警示“拉票贿选”、“避会罢选”、“破坏选举秩序”等主题的5部乡土情景剧,作为候选人(自荐人)、党员和村民代表以及换届工作人员的必看内容,使“九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谈心谈话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要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严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地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恶势力,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把查处和打击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点来抓,对违反“九严禁”“十不准”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从一开始就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村(居)组织换届工作进展情况一日一报制度,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进行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成立村(居)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任副组长,统一协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书记任主任,下设五个工作小组,负责换届工作指导。同时,每个农村总支下设一个换届选举指导组,以总支联系领导为组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联村干部为成员,协助指导所联系村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和统筹指导,牢牢把控换届选举全过程。各总支的换届选举指导组要实时动态掌握村情选情,强化对村级换届的政策指导,认真落实换届工作各项要求,平稳推动村级换届顺利进行。
2、强化舆情把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种文化宣传平台的积极作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政策、村(居)组织换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换届选举。要大力宣传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宣传村(居)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亲属任职回避和选优配强村(居)干部的重要性,引导群众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明确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对有关村(居)组织换届的敏感话题或不实报道,密切关注,及时核查引导,严防不实炒作,营造和谐平稳换届的良好氛围。
3、做好后续工作。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落实有关政策。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理顺村级各类组织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有计划地抓好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班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尚田镇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