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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17-1351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教安〔2017〕44号 发文日期 2017-04-18 16:12:40 成文日期 2017-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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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民办)学校、完小及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宁波市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6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找准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区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内容 
    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试行)》、《宁波市学校安全隐患分时段排查表》以及《宁波市学校防范恐怖袭击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排查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后勤保障管理安全、校园防欺凌、学生心理健康等9个方面(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相关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着力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任务落实。
   (二)认真抓好整改。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参照《手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细则,努力提升隐患排查整治的水平和能力。要认真抓好各项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措施,规定时限,落实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各镇(街道)教办要成立相关督查组,对所辖学校幼儿园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排查结果要形成报告,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字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阅,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由学校主要负责人部署落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请各镇(街道)教办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本地区上半年的学校安全形势,形成分析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并于4月27日前以电子材料形式上报区教育局;同时还要将各校的隐患排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附件1;并请提供5个具体的隐患整改实例,上报附件4。如有重大隐患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汇总后上报附件3。
    请各直属学校、直属幼儿园在开展隐患排查基础上于4月27日上报附件2和附件4至区教育局。其中,附件4请提供3个具体的隐患整改实例。
    联系人:应建雷;联系电话:88582982,664512(虚拟网);区教育局安监科邮箱:
<a ">fhjyjajk@126.com
    附件:1.奉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奉化区直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奉化区校园安全隐患协助整治情况统计表
          4.奉化区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实例
 
    附件1-4.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