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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5-2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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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17-50742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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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19 |
区科技局2014-2016年度科技三项经费及政策兑现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区科技局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区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管理、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防震减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文件、规划和措施;负责区级科技经费的管理,各级科技项目审报、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推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科技合作与交流、防震减灾、国防科技动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和科技服务业等方面工作。
(二)事业发展规划情况
2014-2016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当年度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奉化市入选“凤麓英才”计划高端创业团队管理办法》、《奉化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奉化市创业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奉化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扶持暂行办法》等。
(三)预决算情况
1、科技三项经费预算情况
2014-2016年度,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
2、科技三项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实际支出1000万元(详见清单)。其中工业科研攻关490万元,上级工业项目配套154万元,科技条件与环境建设80万元,软科学9万元,农业科研攻关144万元,社会发展项目38万元,上级农业科技项目配套85万元。
2015年度实际支出999.5万元(详见清单)。其中工业科研攻关290万元,上级工业项目配套246万元,科技条件与环境建设180万元,软科学8万元,农业科技项目109万元,社会发展项目49万元,上级农业科技项目配套117.5万元。
2016年度实际支出987万元(详见清单)。其中工业科研攻关444万元,上级工业项目配套33万元,科技条件与环境建设252万元,软科学13万元,农业科技项目104万元,社会发展项目51万元,上级农业科技项目配套90万元。
项目立项主要依据:根据《奉化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奉科[2012]57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工业)》(奉科【2014】15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奉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和年度相关项目评审组专家意见。
3、政策兑现情况
(1)区工业经济政策涉科技部分兑现情况
2014-2016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涉科技部分兑现总计3961.02万元(详见附件清单)。其中2014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1847.13万元;2015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1464.69万元;2016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649.2万元。2014年专利授权奖励补助218.41万元,2015年奖励211.29万元,2016年奖励补助195.20万元。三年用于专利奖励补助资金共624.90万元。政策兑现主要依据:2014年度《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和2016年度《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
(2)其它政策扶持情况及依据
赛伯乐奉化创社政策扶持。2015年7月,奉化市人民政府与赛伯乐投资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要求,我区将为赛伯乐投资集团无偿提供2-3万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免租金5年,同时提供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的场地装修补贴,并在创社运行前两个年度给予每年80万元的运行经费。我局与奉化市富盛汽车配件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给赛伯乐投资集团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租金,每年租金为250万元,根据2016年1月份《赛伯乐奉化创社项目下一阶段装修工作协商会会议纪要》和《赛伯乐创社项目屋顶及内庭院装修补贴专项商议会会议纪要》的2个会议纪要,总计需要1984万元的装修费用。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赛伯乐奉化创社租赁资金的批复》(奉政发〔2016〕156号)与《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赛伯乐奉化创社装修项目补贴资金的批复》(奉政发〔2016〕142号)文件,将赛伯乐奉化创社租赁资金与装修项目补贴资金均列入甬台众创小镇封闭运作的专项支出,由区财政统一结算,截至2016年底,已给予赛伯乐奉化创社房屋租赁资金500万元和装修项目补贴资金1587.2万元,剩余装修项目补贴资金待区财政决算审核后,根据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下拨。同时,至2016年底,我局给予赛伯乐奉化创社2年的运行经费,共计160万元,平台建设费100万元。(在2015、2016年度科技三项经费中支付)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技奉化术转移中心政策扶持。2014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宁波松科磁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合作,联合共建了“高稳定性烧结钕铁硼工程研究中心”,合作金额250万元,合作期限5年。根据合作情况,给予宁波松科磁材有限公司补助25万元、给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补助20万元;2015年给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补助20万元(2014、2015年度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奉化市政府科技合作专项资金中支付);2016年,给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补助20万元(在2016年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中支付)。主要依据:奉化市人民政府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协议书,奉化市科学技术局和奉化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科技合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奉科〔2014〕42号)文件,设立“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奉化市政府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文件精神。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奉化技术转移中心政策扶持。2016年,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引入宁波市瑞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落地我区,并在当年实现产值280万元,给予宁波理工学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补助20万元(在2016年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中支付)。主要依据:2016年度《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政策扶持。2016年,给予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政策扶持500万元。主要依据:奉化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合作协议书。
科技信贷风险池政策扶持。2015年6月宁波科技局、奉化区科技局、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三方签订了《科技信贷风险池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要求,三方共同组建了奉化子风险池,资金规模500万元,宁波市科技局出资200万元,占比40%,奉化区科技局出资150万元,占比30%;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委托中国银行奉化支行承担剩余150万元,占30%信贷风险。根据《宁波市科技信贷代偿补偿暂行办法》(甬科高〔2014〕70号)文件规定,我区面向创新型初创型企业开展科技信贷业务,并且中国银行奉化支行按照商业银行信贷规定对申请贷款企业开展调查,形成评价报告,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核定科技信贷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从快实施放贷。2016年,宁波鲲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荣捷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向中国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由于均未通过中国银行奉化支行初审,故未发生信贷业务。
科技创新券政策扶持。2016年5月,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奉化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奉科〔2016〕10号),我局共有100万元的创新券专项经费,截至2016年底,共有33家企业通过资格审核,宁波创跃园林工具有限公司、宁波百加百测控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以及赛伯乐奉化创社申请了创新券额度,总计发放209万元的创新券额度,未发生兑现。主要是以下原因导致创新券未发生兑现,我局与区财政局制定《奉化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时,是根据《宁波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区的创新券推广应用办法,是面对驻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在孵企业、经备案公布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和入驻经备案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的创客(或创客团队),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创新载体是指在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记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时,可用科技创新券抵用一定比例的实际服务费用。其中创客(或创客团队)申领的科技创新券,可抵用开展创新活动所必需的原材料购买等。我区内小部分企业符合创新券申领条件,在已申领创新券的企业中,2016年并未发生相关企业活动符合创新券兑现条件,其次,赛伯乐奉化创社于2016年10月份开始运行,所以2016年度,创社内创客数量少,并无符合创新券申领和兑现的创客。
“凤麓英才”高端创业项目资助资金。2016年,我局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奉化市入选“凤麓英才”计划高端创业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奉科〔2016〕6号),奉化区“凤麓英才”高端创业项目资助资金拨付原先由区委组织部拨付,自2016年管理办法下达后起移交至我局,2016年度该项目未发生资金拨付。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一)绩效目标
1、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及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要求达到2.45%;2015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要求达到2.55%;2016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要求达到2.55%。
2、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2014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00亿元;2015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10亿元;2016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20亿元。
3、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扩大。201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201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含重新认定)。
4、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建扎实推进。2014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2015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2016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
5、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76件;2015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15件;2016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235件。
(二)设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财政部《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13〕9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奉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4、2015、2016年度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对县(市)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甬科社[2014]19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对县(市)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甬科社[2015]23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县(市)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甬科社[2016] 57号)及中共奉化市委、市政府2014、2015、2016年《工业经济发展竞赛和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等文件精神。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在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上,我局能严格按照《奉化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奉科[2012]57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工业)》(奉科【2014】15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奉科【2014】16号)文件精神加强项目管理,在申报实施过程中,坚持按下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受理、专家评审、联合财政实地审核、党组研究、项目公示、下达立项文件、拨付项目经费等相关程序进行,并定期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2014-2016年,先后组织实施区本级工业科研攻关项目113项,区本级农业科技项目70项,区本级社会发展项目39项,区本级软科学项目6项。
在科技政策兑现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区2014、2016年度工业经济政策相关规定抓好落实,2014-2016年,共兑现落实国家科技项目奖励18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5家,省企业研究院1家,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家,宁波市企业研究院3家,宁波市科技型企业15家,宁波市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宁波市级工程技术中心31家,奉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47家,首次填报R&D经费投入30万以上企业72家,2011-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18项,奉化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9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项目9项,科技型企业地方新增奖励4家,发明专利政策奖励2109件,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58个,宁波市级新产品902项,科技合作项目40项,专利示范企业及科技型孵化企业28家,技术转移中心补助2项。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及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区R&D经费支出达7.78亿元,占GDP比重2.52%,比“十一五”末的1.76%提高了0.76个百分点;2015年,全区R&D经费支出达8.37亿元,同比增长14.04%,占GDP比例达2.60%;2016年,全区R&D经费支出达8.78亿元,比上年增长5%,扣除宁波卷烟厂因素后,占GDP比例达2.57%。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和激励,全区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的强度也不断加大,2014年-2016年,全区共兑现企业享受技术开发费150%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额分别达8614.5万元、9165.7万元、12867万元;全区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宁波对我区年度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考核目标值。
(二)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2014-2016年,通过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科技项目的培育扶持力度,全区累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81.75亿元。其中2014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32.17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36.76%;2015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5.93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35.5%;2016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3.65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22.46%。2014-2016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分别达3793.34万元、5432.7万元、5051万元。
(三)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扩大。201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201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1家(重新认定12家)。截止2016年底,全区共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9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年产值上亿企业达23家;产值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达22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区经济转型发展中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四)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建扎实推进。通过政策宣传激励,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创建各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14-2016年,全区累计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家,宁波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5家,区本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39家,并每年超额完成宁波对我区下达的考核目标值。通过抓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创建,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五)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稳步推进。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有了很大的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013年的63件至2016年增加到171件,增幅为171%,发明专利申请量从2013年365件至2016年增加到541件,增幅为48%,发明专利授权量和申请量的提高,也有力地促进了发明专利产业化实施率的提高。根据政策规定,2014年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21个项目,补助资金293.10万元;2015年19个项目补助资金313.57万元,2016年18个项目补助269.24万元。发明专利产业化三年共补助875.91万元,通过产业化补助,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新产品开发的热情、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有了明显增强。如:宁波百琪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稀土合金粉氢化用氢破炉”、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 “一种回转式螺杆压缩机主轴支承装置”获得宁波市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2014年共有9家企业获得奉化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共补助金额45万元,宁波百琪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还获得了宁波专利示范企业。
(六)科技合作交流取得新突破。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愿望不断增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2016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奉化技术转移中心专家先后30多次到奉化企业进行调研和项目对接,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技术上的服务与指导;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人才科技创新周期间,先后邀请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30多家高校院所的60多位专家与我区60多家企业开展了气动产业科技项目对接会、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产业对接会和智能制造论坛(开幕式)和视觉检测分论,浙江省首个县市级“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联络站”正式揭牌成立,奉化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我区的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河南航天液压气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奉化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浙江工业大学与奉化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协议书,并成功组建“研究院”,目前已有5家企业入驻;奉化区人民政府与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成功组建“赛伯乐奉化创社”,目前已有入驻24家,公商注册30家。与上海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签订了《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同时还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了宁波天津周、中国(宁波)专利技术成果推介交易与科技团队进企业、宁波高新技术成果交流会、浙江工业大学专家与企业科技对接会、专利人才培训班等各类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全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强和完善。
(七)农业与社会发展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通过组织实施区本级农业科研攻关与社会发展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业与社会发展创新能力的提升。2014-2016年,有相当一部分区本级项目通过培育扶持,成功列入宁波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14年上报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项目41项,立项23项;上报社会发展项目10项,立项2项。2015年上报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项目15项,立项10项;上报社会发展项目11项,立项3项。2016年上报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项目6项,立项6项;上报社会发展项目4项,立项2项。其中2014年我局组织申报的“奉化市竹产业升级行动”作为“奉化市竹产业综合提升工程”的后续实施项目获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立项,获得国家财政补助190万元,宁波财政补助95万元,项目的实施,极大带动了我区竹产业产能提升; 2014年、2016年奉化市水蜜桃研究所申报的“优质水蜜桃产业关键技术提升与应用”项目和宁波农业重大专项“桃生态高效栽培模式研究及示范推广”项目获宁波科技局立项支持,通过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水蜜桃产业健康发展。通过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研项目,全区的医院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为我区生态市建设和“五水共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八)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14-2016,全区累计列入宁波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64项。其中国家级11项;省级12项,宁波市重大工业项目15项。到2016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从2013年的1.76%上升至2.57%;高新技术企业从2013年的59家上升至89家;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从2013年的47家上升至72家。2014-2016年,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达491件,年平均授权量达164件,与2013年的63件相比增幅达160%。2015年度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变化情况综合评价位次我市处全省第27位(2016年尚未公布)。
五、未完成目标及原因(无)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科技工作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作为职能部门虽然做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总体感到服务企业的面还可进一步扩大,许多中小微企业对科技政策熟悉了解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台等各种载体作用和干部下基层、企业调研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努力让全区更多企业熟悉、用足、用好科技政策。
(二)进一步提升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成效。从近年来区本级组织的科研攻关项目看,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攻克了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一些技术难题,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但我们总体感到,组织实施的项目还可进一步加强集成,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示范带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集中有限科技经费突出加大对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的扶持力度,着重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区主导优势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攻关,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努力解决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积极推进我区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已立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一方面,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严格按项目计划进度推进,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效;另一方面,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区科技局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科技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区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管理、科技发展规划、知识产权、防震减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文件、规划和措施;负责区级科技经费的管理,各级科技项目审报、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推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科技合作与交流、防震减灾、国防科技动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学技术奖励和科技服务业等方面工作。
(二)事业发展规划情况
2014-2016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当年度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奉化市入选“凤麓英才”计划高端创业团队管理办法》、《奉化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奉化市创业创新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宁波市奉化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奉化区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扶持暂行办法》等。
(三)预决算情况
1、科技三项经费预算情况
2014-2016年度,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科技三项经费。
2、科技三项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度实际支出1000万元(详见清单)。其中工业科研攻关490万元,上级工业项目配套154万元,科技条件与环境建设80万元,软科学9万元,农业科研攻关144万元,社会发展项目38万元,上级农业科技项目配套85万元。
2015年度实际支出999.5万元(详见清单)。其中工业科研攻关290万元,上级工业项目配套246万元,科技条件与环境建设180万元,软科学8万元,农业科技项目109万元,社会发展项目49万元,上级农业科技项目配套117.5万元。
2016年度实际支出987万元(详见清单)。其中工业科研攻关444万元,上级工业项目配套33万元,科技条件与环境建设252万元,软科学13万元,农业科技项目104万元,社会发展项目51万元,上级农业科技项目配套90万元。
项目立项主要依据:根据《奉化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奉科[2012]57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工业)》(奉科【2014】15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奉科【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和年度相关项目评审组专家意见。
3、政策兑现情况
(1)区工业经济政策涉科技部分兑现情况
2014-2016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涉科技部分兑现总计3961.02万元(详见附件清单)。其中2014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1847.13万元;2015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1464.69万元;2016年度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649.2万元。2014年专利授权奖励补助218.41万元,2015年奖励211.29万元,2016年奖励补助195.20万元。三年用于专利奖励补助资金共624.90万元。政策兑现主要依据:2014年度《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和2016年度《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
(2)其它政策扶持情况及依据
赛伯乐奉化创社政策扶持。2015年7月,奉化市人民政府与赛伯乐投资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要求,我区将为赛伯乐投资集团无偿提供2-3万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免租金5年,同时提供不超过800元/平方米的场地装修补贴,并在创社运行前两个年度给予每年80万元的运行经费。我局与奉化市富盛汽车配件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给赛伯乐投资集团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自2015年10月1日起计算租金,每年租金为250万元,根据2016年1月份《赛伯乐奉化创社项目下一阶段装修工作协商会会议纪要》和《赛伯乐创社项目屋顶及内庭院装修补贴专项商议会会议纪要》的2个会议纪要,总计需要1984万元的装修费用。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赛伯乐奉化创社租赁资金的批复》(奉政发〔2016〕156号)与《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决赛伯乐奉化创社装修项目补贴资金的批复》(奉政发〔2016〕142号)文件,将赛伯乐奉化创社租赁资金与装修项目补贴资金均列入甬台众创小镇封闭运作的专项支出,由区财政统一结算,截至2016年底,已给予赛伯乐奉化创社房屋租赁资金500万元和装修项目补贴资金1587.2万元,剩余装修项目补贴资金待区财政决算审核后,根据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下拨。同时,至2016年底,我局给予赛伯乐奉化创社2年的运行经费,共计160万元,平台建设费100万元。(在2015、2016年度科技三项经费中支付)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技奉化术转移中心政策扶持。2014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宁波松科磁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合作,联合共建了“高稳定性烧结钕铁硼工程研究中心”,合作金额250万元,合作期限5年。根据合作情况,给予宁波松科磁材有限公司补助25万元、给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补助20万元;2015年给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补助20万元(2014、2015年度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奉化市政府科技合作专项资金中支付);2016年,给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补助20万元(在2016年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中支付)。主要依据:奉化市人民政府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协议书,奉化市科学技术局和奉化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科技合作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奉科〔2014〕42号)文件,设立“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奉化市政府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文件精神。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奉化技术转移中心政策扶持。2016年,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引入宁波市瑞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落地我区,并在当年实现产值280万元,给予宁波理工学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补助20万元(在2016年区工业经济政策兑现中支付)。主要依据:2016年度《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政策扶持。2016年,给予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政策扶持500万元。主要依据:奉化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合作协议书。
科技信贷风险池政策扶持。2015年6月宁波科技局、奉化区科技局、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三方签订了《科技信贷风险池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要求,三方共同组建了奉化子风险池,资金规模500万元,宁波市科技局出资200万元,占比40%,奉化区科技局出资150万元,占比30%;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委托中国银行奉化支行承担剩余150万元,占30%信贷风险。根据《宁波市科技信贷代偿补偿暂行办法》(甬科高〔2014〕70号)文件规定,我区面向创新型初创型企业开展科技信贷业务,并且中国银行奉化支行按照商业银行信贷规定对申请贷款企业开展调查,形成评价报告,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核定科技信贷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从快实施放贷。2016年,宁波鲲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荣捷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向中国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由于均未通过中国银行奉化支行初审,故未发生信贷业务。
科技创新券政策扶持。2016年5月,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奉化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奉科〔2016〕10号),我局共有100万元的创新券专项经费,截至2016年底,共有33家企业通过资格审核,宁波创跃园林工具有限公司、宁波百加百测控设备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以及赛伯乐奉化创社申请了创新券额度,总计发放209万元的创新券额度,未发生兑现。主要是以下原因导致创新券未发生兑现,我局与区财政局制定《奉化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时,是根据《宁波市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区的创新券推广应用办法,是面对驻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的在孵企业、经备案公布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和入驻经备案的众创空间或创客服务中心的创客(或创客团队),向非关联的创新载体(创新载体是指在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登记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购买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时,可用科技创新券抵用一定比例的实际服务费用。其中创客(或创客团队)申领的科技创新券,可抵用开展创新活动所必需的原材料购买等。我区内小部分企业符合创新券申领条件,在已申领创新券的企业中,2016年并未发生相关企业活动符合创新券兑现条件,其次,赛伯乐奉化创社于2016年10月份开始运行,所以2016年度,创社内创客数量少,并无符合创新券申领和兑现的创客。
“凤麓英才”高端创业项目资助资金。2016年,我局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奉化市入选“凤麓英才”计划高端创业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奉科〔2016〕6号),奉化区“凤麓英才”高端创业项目资助资金拨付原先由区委组织部拨付,自2016年管理办法下达后起移交至我局,2016年度该项目未发生资金拨付。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一)绩效目标
1、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及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要求达到2.45%;2015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要求达到2.55%;2016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要求达到2.55%。
2、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2014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00亿元;2015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10亿元;2016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120亿元。
3、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扩大。201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201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含重新认定)。
4、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建扎实推进。2014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2015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2016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家。
5、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76件;2015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15件;2016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235件。
(二)设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财政部《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13〕9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奉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4、2015、2016年度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对县(市)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甬科社[2014]19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对县(市)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甬科社[2015]23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县(市)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甬科社[2016] 57号)及中共奉化市委、市政府2014、2015、2016年《工业经济发展竞赛和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等文件精神。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在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上,我局能严格按照《奉化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奉科[2012]57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工业)》(奉科【2014】15号)、《奉化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奉科【2014】16号)文件精神加强项目管理,在申报实施过程中,坚持按下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受理、专家评审、联合财政实地审核、党组研究、项目公示、下达立项文件、拨付项目经费等相关程序进行,并定期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在2014-2016年,先后组织实施区本级工业科研攻关项目113项,区本级农业科技项目70项,区本级社会发展项目39项,区本级软科学项目6项。
在科技政策兑现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区2014、2016年度工业经济政策相关规定抓好落实,2014-2016年,共兑现落实国家科技项目奖励18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5家,省企业研究院1家,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家,宁波市企业研究院3家,宁波市科技型企业15家,宁波市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宁波市级工程技术中心31家,奉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47家,首次填报R&D经费投入30万以上企业72家,2011-2012年度科技进步奖18项,奉化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19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项目9项,科技型企业地方新增奖励4家,发明专利政策奖励2109件,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58个,宁波市级新产品902项,科技合作项目40项,专利示范企业及科技型孵化企业28家,技术转移中心补助2项。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企业研发创新投入及能力明显增强。2014年,全区R&D经费支出达7.78亿元,占GDP比重2.52%,比“十一五”末的1.76%提高了0.76个百分点;2015年,全区R&D经费支出达8.37亿元,同比增长14.04%,占GDP比例达2.60%;2016年,全区R&D经费支出达8.78亿元,比上年增长5%,扣除宁波卷烟厂因素后,占GDP比例达2.57%。通过政府资金引导和激励,全区企业的创新研发投入的强度也不断加大,2014年-2016年,全区共兑现企业享受技术开发费150%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额分别达8614.5万元、9165.7万元、12867万元;全区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宁波对我区年度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考核目标值。
(二)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2014-2016年,通过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科技项目的培育扶持力度,全区累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81.75亿元。其中2014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32.17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36.76%;2015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5.93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的35.5%;2016年,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3.65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22.46%。2014-2016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分别达3793.34万元、5432.7万元、5051万元。
(三)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扩大。2014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2家;201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家;2016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1家(重新认定12家)。截止2016年底,全区共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9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年产值上亿企业达23家;产值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业达22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区经济转型发展中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四)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建扎实推进。通过政策宣传激励,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创建各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14-2016年,全区累计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家,宁波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5家,区本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39家,并每年超额完成宁波对我区下达的考核目标值。通过抓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创建,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五)专利知识产权工作稳步推进。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有了很大的增长,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013年的63件至2016年增加到171件,增幅为171%,发明专利申请量从2013年365件至2016年增加到541件,增幅为48%,发明专利授权量和申请量的提高,也有力地促进了发明专利产业化实施率的提高。根据政策规定,2014年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21个项目,补助资金293.10万元;2015年19个项目补助资金313.57万元,2016年18个项目补助269.24万元。发明专利产业化三年共补助875.91万元,通过产业化补助,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新产品开发的热情、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有了明显增强。如:宁波百琪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稀土合金粉氢化用氢破炉”、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 “一种回转式螺杆压缩机主轴支承装置”获得宁波市发明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2014年共有9家企业获得奉化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共补助金额45万元,宁波百琪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还获得了宁波专利示范企业。
(六)科技合作交流取得新突破。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愿望不断增强,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2016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奉化技术转移中心专家先后30多次到奉化企业进行调研和项目对接,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技术上的服务与指导;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人才科技创新周期间,先后邀请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30多家高校院所的60多位专家与我区60多家企业开展了气动产业科技项目对接会、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产业对接会和智能制造论坛(开幕式)和视觉检测分论,浙江省首个县市级“省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联络站”正式揭牌成立,奉化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我区的国家气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河南航天液压气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奉化区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浙江工业大学与奉化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协议书,并成功组建“研究院”,目前已有5家企业入驻;奉化区人民政府与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成功组建“赛伯乐奉化创社”,目前已有入驻24家,公商注册30家。与上海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签订了《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同时还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了宁波天津周、中国(宁波)专利技术成果推介交易与科技团队进企业、宁波高新技术成果交流会、浙江工业大学专家与企业科技对接会、专利人才培训班等各类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全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强和完善。
(七)农业与社会发展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通过组织实施区本级农业科研攻关与社会发展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业与社会发展创新能力的提升。2014-2016年,有相当一部分区本级项目通过培育扶持,成功列入宁波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14年上报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项目41项,立项23项;上报社会发展项目10项,立项2项。2015年上报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项目15项,立项10项;上报社会发展项目11项,立项3项。2016年上报宁波市级以上农业项目6项,立项6项;上报社会发展项目4项,立项2项。其中2014年我局组织申报的“奉化市竹产业升级行动”作为“奉化市竹产业综合提升工程”的后续实施项目获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立项,获得国家财政补助190万元,宁波财政补助95万元,项目的实施,极大带动了我区竹产业产能提升; 2014年、2016年奉化市水蜜桃研究所申报的“优质水蜜桃产业关键技术提升与应用”项目和宁波农业重大专项“桃生态高效栽培模式研究及示范推广”项目获宁波科技局立项支持,通过项目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水蜜桃产业健康发展。通过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研项目,全区的医院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为我区生态市建设和“五水共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八)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14-2016,全区累计列入宁波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64项。其中国家级11项;省级12项,宁波市重大工业项目15项。到2016年,全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从2013年的1.76%上升至2.57%;高新技术企业从2013年的59家上升至89家;宁波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从2013年的47家上升至72家。2014-2016年,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达491件,年平均授权量达164件,与2013年的63件相比增幅达160%。2015年度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变化情况综合评价位次我市处全省第27位(2016年尚未公布)。
五、未完成目标及原因(无)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科技工作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作为职能部门虽然做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总体感到服务企业的面还可进一步扩大,许多中小微企业对科技政策熟悉了解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台等各种载体作用和干部下基层、企业调研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努力让全区更多企业熟悉、用足、用好科技政策。
(二)进一步提升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成效。从近年来区本级组织的科研攻关项目看,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攻克了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一些技术难题,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但我们总体感到,组织实施的项目还可进一步加强集成,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示范带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集中有限科技经费突出加大对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的扶持力度,着重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区主导优势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攻关,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努力解决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积极推进我区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大对已立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一方面,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严格按项目计划进度推进,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效;另一方面,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