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生活美容院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通过局部微整形使自己变得更美,如今已成为不少爱美人士的追求。由于微整形市场需求大、利润高、门槛低,有不少人纷纷加入微整形这一行业。而为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有的生活美容院暗地里偷偷开展微整形,有的甚至跻身于宾馆、写字楼或普通民宅内,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近日,奉化区卫生监督所查处了二起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8170元、没收药品及器械、罚款158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3月初,奉化区卫生监督所接群众投诉举报,称其在市区某生活美容院接受割双眼皮手术造成损伤,要求查处。卫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立即对该生活美容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对投诉举报人辛某、顾客李某及该生活美容院经营者陆某进行了调查询问。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发现该美容院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由陆某为顾客辛某、李某提供了割双眼皮手术等医疗美容服务,共收费八千余元。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奉化区卫生监督所予以没收违法所得8380元、没收药品及器械、罚款79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4月5日,位于锦屏街道某住宅小区内的一家微整形美容工作室,卫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身穿白大衣的美容师王某正在为一名女性顾客开展脸部精华液微针导入的美容服务,并在该房间的桌子上发现了已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在桌子下方的柜子内发现了大量用于微针导入的器械及药品;同时在该工作室吧台上发现了写有“放血”、“微针”等内容的“会员卡”102张。经过对经营者张某、美容师王某的进一步调查询问,发现该工作室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为顾客提供脸部精华液微针导入、皮下种植、点痣等医疗美容活动及放血等中医诊疗活动,期间诊疗收入共计19790元。而从事上述诊疗活动的张某、王某均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属于非卫生技术人员。对此,奉化区卫生监督所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9790元、没收药品及器械、罚款79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爱美的市民,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如果发现有非法微整形场所,可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