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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17-90575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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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奉化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5-27 |
市场监管局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自查报告
项目名称: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项目起止日期:2016.01——2016.12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6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资金31.01 万元,其中:用于食品、药品检测买样费0.44万元,食品药品检测试剂0.35万元,食品药品检测费10.43万元,食品药品相关宣传费1.66万元,检测工作劳务等支出6.75万元,餐饮示范街专用物品4.36万元,食品药品相关书籍0.95万元,食品药品相关台帐及资料制作4.96万元,农村厨师体检1.11万元。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单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内部制度规定,针对我单位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单位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专项资金我单位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支付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专项资金的情况。
4、我单位由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