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626L/2017-1287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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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裘政〔2017〕32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27 | 成文日期 | 2017-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裘村镇 |
奉化区裘村镇推进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和改善我镇水环境质量,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2017〕21号)、《关于奉化区推进工业园区(集聚区)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专项工作方案》(奉经信〔2017〕24号)和《奉化区商务局关于做好商贸领域“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通知》(奉商务〔2017〕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生态环境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创新机制、健全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协同配合,全面完成我镇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专项工作(以下简称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美丽裘村建设。
(二)实施范围
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施范围为我镇所有企业(作坊)。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6月底,完成峻壁溪沿河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到2017年8月底,完成金字山河沿河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到2017年12月底,完成镇其他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
(一)动员排查阶段(2017年3月底前)
开展动员部署,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的思想动员、情况摸底、分类梳理工作,并随时根据各村和居委会排查情况充实完善。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7年8月)
参照宁波市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逐家走访企业(作坊),帮助峻壁溪沿河和金字山河沿河企业(作坊)制定雨污分流方案,指导督促企业(作坊)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纳管排放。
(三)全面推开阶段(2017年9月-2017年底)
指导督促辖区内剩余企业(作坊)按要求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纳管排放。
工作任务具体安排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铺设进度予以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裘村镇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工业商贸、城建、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业商贸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洁、沈雪彪、吕建国、李旭为成员。
(二)加强技术服务
为加强对企业(作坊)的技术指导,帮助企业(作坊)制定雨污分流改造方案和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委托中介提供技术服务,由其和镇企业(作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起深入企业(作坊)开展现场指导服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
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无环评的企业(作坊),要求其限期取得环评并签订承诺书,根据环评批复进行整改,期间,对厂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生活污水予以纳管排放,生产废水回用、收集不外排或达标排放。
建立监管制度。对逾期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企业(作坊),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跟进督查企业(作坊),按时完成改造;对已完成改造的,要加强现场跟踪检查,严防出现反弹;对违法违规排放行为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严格查处。
裘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