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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范围持续扩大

    我区医疗保险省内定点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3月,全省已有216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一卡通”定点,包括省本级43家、杭州市15家、宁波市21家、温州市19家、嘉兴市17家、湖州市15家、绍兴市9家、金华市22家、义乌市7家、衢州市15家、舟山市6家、台州市15家、丽水市12家。
    如果您已参加我区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待遇正常人员,且在省内其他地市范围内长期居住,您在办理好异地居住就医待遇后可在该地大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如果您是病情需要转院的,在办理完转院治疗手续后可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不再需要走先垫付后报销的流程了。
    我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宁波除上述21家定点医疗机构外,也可在全大市范围内其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结算。
    目前,我区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预计于2017年6月完成切换,不远的将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就将实行,我区参保人员就医费用报销更加方便快捷了。
    需要注意的是:
    1.异地居住就医直接结算为该大市范围内的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
    2.转院病人就医直接结算为指定的转诊医院。转往杭州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下浮10%,转往二级及以下或杭州市以外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下浮20%,转杭州市以外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下浮25%。
    3.城乡居民医保转院结算只限于住院费用。
    4.特殊病种门诊不能刷卡结算,需带相关资料回区医保中心窗口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