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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17-50999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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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3 |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筑节能、人民防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 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拟订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住房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承担。
5. 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预售许可证;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做好危旧房治理工作;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
6. 负责拟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计划;参与指导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
7. 负责中心城区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城区城建项目的方案制定、工程可行性研究、非重点项目扩初会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8. 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参与指导村镇规划;指导全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工作;参与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9. 负责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建筑安装业等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建筑安装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资质管理。
10. 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受理和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监管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负责指导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11.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区沙石市场、散装水泥、墙体材料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建设方面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让。
12. 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建筑安装业等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3. 检查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的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14.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
15. 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平时负责组织全区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6. 负责并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报批评聘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防(民防)、建筑业、房地产业领域部分行政执法工作。
17.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区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区园林(市政、路灯)管理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排水管理服务处、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区城镇建设档案室、区人民防空工程通信管理站、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和区人民政府节水办公室11个单位决算。
二、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40,59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38.85万元,增长5.29%。其中:本年收入39,404.11万元,占总收入97.0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37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96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405.3万元),占总收入97%。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66万元,占总收入0.02 %。上年结转收入1,176.83万元,占总收入2.9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39,413.7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62.02万元,增长2.24%。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71 万元、教育支出237.1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002.22 万元、农林水支出 8.09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8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74.53 万元、其他支出120.57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67.5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3.54 万元,项目支出34,512.66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6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05.3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5,037.9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96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23 %。主要是为加强棚户区改造,上级部门拨付棚户区改造资金173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14万元,占0.7%;教育支出237.11万元,占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67万元,占0.44%;节能环保支出481万元,占1.46%;城乡社区支出11922.51万元,占36.16%;农村水支出8.1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9944.64万元,占60.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预算为363.72万元,2016年决算为2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应急指挥车2016年采购程序未完成,结转下年支出。
(2)教育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016年预算为237.11万元,2016年决算为23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预算为34.47万元,2016年决算为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死亡,停发生活补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6年预算为122.79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3.16万元,追加了质安站退休人员补贴,2016年决算为1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93.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一名离休干部纳入年初预算,后来该资金由社保返回。
(4)节能环保支出
减排专项支出。2016年预算为481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481万元,主要是追加了方桥污水管网工程205万元及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276万元,2016年决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
行政运行。2016年预算为483.97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3.21万元,主要是上一年度车改公共交通费结转,2016年决算为475.62万元,完成预算的9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节省。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预算为411.8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411.8万元,2016年决算为373.72万元,完成预算的9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危房手机巡检系统原计划1月开始运行,后来因设备调试的原因,延迟至6月份开始;另外21万元指标分配至街道,故决算数未反映出来。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预算为1021.7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7.1万元,主要是2014年度“三改一拆”工作补助结转及2015年度排水处设备购置采购结转,2016年决算为103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9%。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6年预算为185万元,2016年决算为154.81万元,完成预算的8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管理费节约。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年预算为203.22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109.94万元,主要是追加了人防重点镇指挥平台项目17万元及上划省、市人防建设费92.94万元,2016年决算为20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6年预算为10457.22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1357.98万元,追加了环卫处按甬城管联[2016]6号文件下达区建市项目补助资金1200万元及张家岙生活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补助上年结转157.98万元,2016年决算为9142.09万元,完成预算的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宁波垃圾处理费在市追加的2016年区建市项目补助1200万元中列支。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16年预算为418.76万元,其中调减预算54.3万元为往来款,2016年决算为41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21.95万元,2016年决算为12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
水质监测。2016年预算为130万元,2016年决算为0万元,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污水泵站安装水质超标预警系统资金未完成采购程序,结转下年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2016年预算为60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60万元,追加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经费,2016年决算为8.09万元,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滞缓,资金结转下一年度。
(7)住房保障支出
棚户区改造。2016年预算为17326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17326万元,是由于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下达,2016年决算为17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16年预算为210.95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210.95万元,增加了廉租房补贴发放,2016年决算为182.95万元,完成预算的8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金补贴租户需核准后予以发放。
住房公积金。2016年预算为237.22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32.95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人员调入,2016年决算为23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购房补贴。2016年预算为0.6万元,2016年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16年预算为2514.87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34.6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和保障中心手机巡查系统及事业人员补发工资奖金,2016年决算为2197.87万元,完成预算的8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勤俭节约和房屋排险解危委托费节省。
其他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支出安排支出。2016年预算为20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为20万元,追加了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6年决算为0万元,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70.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
(1)土地开发支出。2016年预算为640万元,2016年决算为562.95万元,完成预算的8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市政零星维修未全部结算。
(2)城市建设支出。2016年预算为3360.13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140.13万元,主要是园林处上一年度城区景观照明维护采购资金结转,2016年决算为3316.73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景观照明维护采购资金按实际月份支出。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16年预算为465万元,2016年决算为402.29万元,完成预算的8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运行维护采购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按季支付。
(4)城市公共设施。2016年预算为1386.94万元,2016年决算为1325.24万元,完成预算的95.55%,此项目为城区照明设施管理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及维护费。
(5)城市环境卫生。2016年预算为755.52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105.45万元,主要是园林处上一年度城区绿化及花木摆放采购资金结转,2016年决算为441.81万元,完成预算的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由于城区绿化养护及花木摆放采购资金按月支付。
(6)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016年预算为30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30万元,主要是追加了污水处理厂进水质量监测设备资金,2016年决算为29.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
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1)技术研发与推广。2016年预算为25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25万元,主要是墙材办按甬建发[2016]47号上级资金下达,2016年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2016年预算为1.23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1.23万元,主要是墙改办上交省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16年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技改贴息与补助。2016年预算为130万元,调整预算80万元,主要是墙材办按甬建财政发[2016]58号文件拨入上级资金30万元和按浙财企[2016]36号文件拨入上级资金50万元,2016年决算为109.75万元,完成预算的84.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技改贴息与补助剩余资金。
示范项目补贴。2016年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5万元,主要是墙材办按甬财政发[2016]58号文件拨入资金,2016年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016年预算为70.55万元,其中调整预算数40.55万元,主要是上交省市级墙改专项基金,2016年决算为6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1.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墙改散装水泥专项业务经费结余。
其他支出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支出安排支出。2016年预算为123万元,2016年决算为12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设备增添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8万元,减少4.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3.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用于参加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管理 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2.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1.92%。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1804人次,共 12.9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7.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38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排水处新购买一辆排水抢险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区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5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4.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公用经费预算进行了改革。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44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1665.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3.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88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8416.5万元,实际支出6992.9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维护项目预算安排 465万元,实际支出410.38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奉政办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为《奉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维护,完成绩效情况良好,大大提高了我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质量。
2.奉化区园林处城区绿化养护项目预算安排650.07万元,实际支出441.81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等;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根据《奉化区城区绿化养护考核管理办法》和《奉化区城区绿化养护标准及质量考核总则》;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化管理养护费、花木摆放和其他养护经费;完成绩效情况良好,通过市场化养护,提高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3.奉化区园林处城区照明设施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386.94万元,实际支出1325.24万元。经评价,该项目根据《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根据《奉化区城区照明设施管理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纳入城区照明管理的功能类及景观夜景灯日常维修、维护及损毁灯具的更换支出及城区照明管理的路灯、照明及景观夜景亮化的电费支出;完成绩效情况良好,通过市场化养护,提高了城市品味,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条件和质量。
4.奉化区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补助项目预算安排824万元,实际支出715.2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3]211号精神;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奉化区公租房租金补助、维修费及奉化区物业服务业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完成绩效情况良好,有效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状况和管理经费不足,使小区业主居住生活环境和服务品质得到改善,减轻最低收入家庭负担,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到最困难的补助家庭中。
5.奉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境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7480万元,实际支出6165.74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区一把扫帚保洁实施方案》、《奉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的意见》等;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为《奉化区环境卫生保洁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化区环境卫生设施增添及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化区建筑装潢垃圾清理处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化区城区“一把扫帚”保洁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奉化区新张农岙垃圾场运行费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奉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渗滤液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市一把扫帚、保洁经费、新张家岙垃圾场运行费用、装潢垃圾清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完成绩效情况良好,使奉化环境越来越干净整洁,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6、奉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6年质安站专项经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40万元,实际支付40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市现有在建受监项目的检测监督费用。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关乎到行业本身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作为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监督的专项费用,具有十分的必要性。
7、奉化区排水管理服务处2016年奉化市排水管理服务处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72.5万元,实际支付72.5万元。经评价:该项目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排水设备购置及维护和办公用房租赁费等。为加强本市排水管理,确保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在防洪、防涝期间能发挥功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奉化区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2016年墙改工作经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资金性质属于政府性基金,下达指标为5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墙材的检测和推广所需费用,并根据奉[2016]8号文件对农民自建房进行了补助,由于墙材检测的数量每年有许多的不确定性,2016年实际支出为29.75万元。由于新墙材的质量关系到民生,是必须严格把关,加强新墙材的检测具有十分的重要性。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教育管理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7.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8.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9.城市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1.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及节能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2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5.其他农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技术研发和推广:反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用于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支出。
27.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反映其他用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28.技改贴息和补助:反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支出。
29.示范项目补贴:反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用于示范项目和农村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的补贴支出。
30.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31.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2.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3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5.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36.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