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9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7〕42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住户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是评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数据支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前谋划、统一部署,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主体,规范实施。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300户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样本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落实、住宅名录表编制、辅助调查员选聘和培训、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记账户落实和培训、试记账等工作。抽中调查点村(社区)将从2017年12月起正式开展调查,并连续工作五年。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住户样本轮换和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人员到位。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牵涉面广,新闻宣传、农办、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农林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统计部门开展工作。各镇(街道)、相关村(社区)要根据要求做好样本村(社区)动员落实、基础资料收集和调查员的选聘工作。调查员应在抽中调查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选聘,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等条件。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摸底调查、选户开户、试记账等工作,镇(街道)要派出统计、联村干部等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和做好调查户的思想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四、分级负担,落实保障。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经费和后续正常性住户调查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前期清查摸底准备工作由区财政落实工作经费,后期正常调查农村样本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和各镇(街道)各负担50%,社区样本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有关单位要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做好配合人员的调配,确保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到样本轮换工作中,保障各项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