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权到人(户)”改革 让农民权益更清晰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6 10:54
    《奉视新闻》报道(记者 王也儿 马龙行 通讯员 潘晓霞 邬志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始终把“三权到人(户)”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限明确的现代产权制度,盘活资产,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 
    最近,江口街道前江村的蒋琴飞夫妻正在为自家的一间老房子申请不动产权证。昨天,江口国土资源所权籍调查人员上门进行了测绘。 
    江口街道前江村村民 蒋琴飞: 
    老房子今天来做证(测绘),这好的,对后代来说方便了,没有麻烦了。 
    这是我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普通一幕。要让农民富起来,首先要让“权益”定下来、让“财产”活起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确权登记发证10多万宗,确权发证率达到95%以上,农村的宅基地产权进一步明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而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306个行政村、4098个村民小组、10.5万户承包农户,承包土地面积约20.88万亩。自去年在岳林街道试点开始,至今已完成全部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基本完成承包地测绘工作,305个村完成地块复核工作,其中镇(街道)作业人员图纸修改完成213个村,52个村数据成果完成内部质检,可以移交至村里进行审核公示。此外,按照省、宁波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积极有序推进全区农村股份合作社改革。自2014年8月29日召开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会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累计有353个村完成股改,完成率达98.9%。 
    通过农村“三权”改革,强化了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的物权保护,并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了渠道。以“三权到人(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本化,补齐了农村产权的“交易短板”,为农村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