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奉土资规公字[2017]第6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在区国土分局4楼会议室举行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奉化段)项目所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7年928日前向我听证机构区国土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为本次听证项目所涉及的江口街道(何家村竺家村后横村)、西坞街道(含尚桥头村)、岳林街道(含眀化村、康亭村)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一琳       联系电话:0574-88518976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