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奉安监〔2018〕5号

各镇(街道)安监所,开发区社会事务科: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转发给你们,该《标准》明确了工贸行业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场所、工艺设备、操作流程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这将推进我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意义。请你们结合浙江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中提出的三点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将《标准》传达到所有工贸行业企业。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 
          2.浙江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的通知

 

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奉安监〔2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