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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18-13110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政办发〔2018〕1号 发文日期 2018-01-08 成文日期 2018-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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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宁波市奉化区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和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等七部委《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浙江省特殊教“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宁波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宁波市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文件精神,加快形成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残疾儿童少年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管理方式,加强内涵建设。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段衔接、内涵丰富、质量优良、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年限明显延长,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教育服务残疾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立足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至2020年,以持证残疾儿童少年计,残疾幼儿学前入园率达9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残疾少年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其中视障、听障少年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100%,智障少年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 
  2.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深入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特殊教育学校达到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A级标准;特殊教育学校达到国家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选配”配置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随班就读、卫星班、医教结合等特殊教育领域重点支出事项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三年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 
  3.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充实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强化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普及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知识,发挥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改善特殊教育工作环境。到2020年,100%的特殊教育教师按照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完成专业发展培训。 
  4.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特教课程开发建设,制定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职能;加快特殊教育智能化建设,提高课堂效率和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范围。推进融合教育常态化,促进残疾儿童少年人际交往、劳动就业等能力的培养。 
  5.健全特殊教育体制机制。加强政策研究,通过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落实部门责任,健全合作机制,规范经费投入,推进项目建设,改善教育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特殊教育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立足义务教育,推进特殊教育两头延伸 
  1.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特殊教育职业高中教育布局。依托现有的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集中力量筹办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在区培智学校增设高中部,以一校多点的形式举办高中段职业教育,满足区域内轻度和中度智障学生接受高中段教育的需求。通过随班就读、开设卫星班、接收轻度残疾少年入学等方式,拓展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服务残疾少年的途径。 
  2.积极开展学前教育。0-6岁是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的关键期,要在特殊教育学校或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开办学前教育部。推进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儿童入园,加强学前融合教育示范点建设,加强教学和康复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的保障。接纳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可以通过与其他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到2020年,要建成一个学前融合教育示范点。 
  3.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新生儿疾病筛查、学龄前儿童残疾筛查和残疾人统计等信息,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前登记,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残疾情况。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由教育、卫生、心理、康复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并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安置建议。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或者到指定的具备条件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扩大招生类别,2018年起区培智学校招收自闭症、脑瘫儿童少年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满足各类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 
  4.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建立以区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教育、残联协同落实的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送教上门管理办法,明确送教上门责任主体、受教对象认定、送教师资职责、教学和康复工作要求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段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到2018年,建成1个送教上门示范点,到2020年,再建成1个送教上门示范点,累计建成2个送教上门示范点。 
  (二)着力内涵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1.开展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在全区每个镇(街道)小学和初中各建成1个标准资源教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资源教师资质条件,落实随班就读工作指南,严格资源教室工作规范,提高资源教室的运作质量。到2020年累计建立12个省级示范性资源教室。 
  2.构建融合教育新模式。建立卫星班工作机制,按照“1+1”或“1+n”等多种“特校+卫星班”的形式,推进特教与普教融合,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成长的融合。以培智教育为重点,完善特殊教育社区融合教学理念,突破传统课堂,试点推进社区融合教学模式。到2020年,要建立3个卫星班,培智教育学校均在年级或班级中试点开展社区融合教育。 
  3.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重视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教育资源,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学生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提升残疾学生就业能力。加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至2020年,建立1个残疾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4.推进智慧特教建设。从2018年开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改善校园服务环境,为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创造良好条件。整合教育技术装备、教研、基层学校、医疗(康复)机构等各方力量,建设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库,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借助个别化教育网络平台,为每个残疾学生建立电子化个人档案,涵盖诊断、评估、教育、康复等多个领域,为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特殊教育服务奠定基础。 
  5.提升医教结合水平。加强医教结合的探索与实践,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选择1-2个残疾类别作为重点,加强研究,创新模式,提高医教结合的实效性。到2020年,建成1个宁波市级以上示范性医教结合实验学校。 
  6.深化课程改革。实施国家特殊教育新课程标准,推进听障和培智教育课程的校本化开发。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建立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完善质量监测制度。 
  (三)强化专业引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教师队伍配备。采取免费教育、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1:3,学前和高中教育阶段师生比1:2.5。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康复教师。实施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明确随班就读教师、康复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的资质条件和岗位职责,规范教师队伍管理。 
  2.加强教师培训培养。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特教岗位要求,建立由特教、医疗(康复)专家等组成的培训团队,对所有特殊教育教师开展不少于360学分的专业发展培训。为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医教结合骨干教师及校长开展专门培训。在普通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中增加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内容。开展技能比武等活动,为特殊教育教师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名校等专业院(校)和医疗(康复)机构等,通过设立培训基地、挂职学习、合作办学等方式,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建设1个特殊教育名师工作室。 
  3.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激励机制。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在编职工享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15%的特殊教育津贴,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其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特殊教育学校(含卫星班)一个班级配备两个班主任,实行双班主任制,发放双班主任费。巡回指导教师在任职期间享受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津贴。特殊教育教研员、普通学校中资源教师和从事智残、精神残疾学生(包括经特殊教育专家组鉴定的其他残疾类型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班主任教师全额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其他普通学校中的教师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的二分之一。对重度残疾学生开展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给予200元一次(四课时)的补助。开展随班就读工作(包括有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的普通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及教导主任可酌情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的二分之一。以上津贴及补助不计入绩效工资范畴。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参照普通高中标准,对60%以上学生住校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其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寄宿制高中的标准。 
  4.加强特殊教育指导研究机构建设。在各级教研机构配备专职或以特殊教育为主的兼职教研员,积极发挥教研员在教学研究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落实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专兼职人员和运行经费,设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1-2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加强特殊教育学会建设,促进特殊教育研究,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水平。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特殊教育持续发展 
  1.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入推进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标准,提升特殊教育学校仪器和设备配备标准。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推进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 
  2.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我区帮困助学的相关政策,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三年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其中,对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费和伙食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免学杂费、课本作业费、住宿费)。同时,继续实行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中给予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少于2000元的学习生活等补助。上述政策实施后的教育投入,由区财政承担。 
  3.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区财政继续每年安排10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经费引导我区完成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重点补助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职业学校卫星班建设。对于成为残疾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福利彩票公益金依据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申报流程,优先扶持特殊教育建设项目。完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制度,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不低于6000元/生/年标准拨付,随班就读、卫星班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 
  4.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和个人扶残助学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和个人支持、参与特殊教育公益行动的积极性。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特殊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特殊教育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全民教育的现代化。实施奉化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将特殊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并作为教育领域重要民生问题积极加以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 
  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和团体,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创新举措,切实落实好特殊教育各项推进措施。教育部门要牵头制定本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对特殊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改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本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机构设点布局。民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帮扶政策,组织指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以学前三年为主的特殊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做好重残学生的教育与康复工作。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为本提升计划的落实提供经费保障。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等方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增强特殊教育岗位的吸引力。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残疾儿童少年筛查,要与教育、残联等部门共享残疾新生儿信息,要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学专家为特殊教育机构提供医学指导,制定医教结合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残联要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每年向教育部门提供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和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医教结合等工作,对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设置智障、孤独症相关康复训练项目给予经费补助。 
  (三)加强督导评估 
  特殊教育现代化是实现我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要将特殊教育列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筹措、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教师待遇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附件:特殊教育提升重点项目


附件

特殊教育提升重点项目

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以及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确立目标,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特殊教育学校达到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A级标准;特殊教育学校达到国家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的“选配”配置要求。 
  二、特殊教育医教结合项目 
  根据我区实际,选择1-2个残疾类别作为重点,开展医教结合实践。整合教育、卫计等部门资源,完善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对口合作机制,增进教师与医生的合作。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医教结合模式,为残疾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到2020年,建成1个市级以上示范性医教结合实验学校。 
  三、融合教育建设项目 
  以示范性资源教室、卫星班、社区融合教育为抓手,大力推进多类别多模式的融合教育,开展融合教育示范点建设。到2020年,建立12个省级示范性资源教室、1个省级学前教育融合示范点、1个高中段资源教室;建立3个卫星班,区培智学校均在年级或班级中试点开展社区融合教育。 
  四、特殊教育送教上门示范点建设项目 
  将送教上门纳入特殊教育整体工作,建立教育、残联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出台送教上门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经费,整合特教指导中心、特教学校、普通学校、医疗(康复)机构等各方资源,通过多种形式,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提供义务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到2020年,建成2个送教上门示范点。 
  五、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与高等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名校、医疗(康复)机构等合作,推进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立1个区级师资培训基地。 
  六、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库建设项目 
  开展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库建设。整合教育技术装备、教研、基层学校、医疗(康复)机构等各方力量,建设以特殊教育管理、教学和康复工作为主要方向的数字资源库,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

奉政办发〔2018〕1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第二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