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奉土资规公字[2018]第9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9:00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4楼会议室举行S203省道奉化段公路工程(白杜至金峨段)所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8年11月21日前向我听证机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为本次听证项目所涉及的西坞街道,涉及金峨村(金峨)、白杜村(白杜、韩家、孙侯)和余家坝村,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一琳    联系电话:0574-8851 8976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