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谢贤伦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

 2018年6月11日至6月29日对谢贤伦同志任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我中心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情况部门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收储方面的问题

(一)超计划收储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在审计整改情况部门会议上学习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落实市区土地储备统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出台了《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编制操作细则》。今后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做好地块收储工作。

(二)部分土地储备时间过长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对2017年底的收储地块进行梳理,由于历史原因、受城市规划、地块周边开发进度等影响,一些地块短期内无法出让。对此,我中心在下步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把好储备土地入口关。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将权属明确、符合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纳入储备,杜绝出现将预征土地、带征土地等不符合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纳入储备。

2、做好存量土地消化工作。对现有地块进行梳理,对具备出让条件的地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适时推出。2018年我中心已出让三宗收储地块,对部分地理位置优越的农用地,在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时做好对接工作,争取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地块适时出让创造条件。           

(三)土地收储台账与实际存在差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已于2018年6月完成五宗等地块的成本结算,大埠地块已于2018年9月入账,目前正在结算一宗地块,其余三宗地块争取在2019年12月底完成结算,方桥等三宗地块下步将和相关单位对接,办理相关手续。

(四)原宁波大运车业有限公司地块收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对于收购过程中未剥离可移动的固定资产附属物、花木等,我中心已于2018年8月上报国资,将石头和石狮子调拨给城投集团。

2、对于未见评估报告中的绿化明细清单,绿化评估依据充分性不足问题,我中心已督促评估单位补齐绿化明细清单。

二、土地出让和抵押融资方面的问题

(一)未履行土地出让等程序,直接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融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2018年9月已归还部分贷款,剩余贷款将于2019 年6月到期,待贷款结清后办理土地证注销等相关工作。

(二)未收回违规调拨的3块土地临时使用权证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与国资管理中心、水投集团就上述3宗土地权证收回并注销达成一致意见,由水投集团向区国资管理中心要求将该3宗已入账地块调出,权证收回并注销,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争取在2018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三、支出方面的问题

(一)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建立公务用车出车登记台账,出台《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规定》,今后严格按照制度来执行。

(二)工会职工慰问支出超比例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在审计整改会议上专门学习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今后我中心严格按照省总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来执行。

(三)部分支出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进行了整改,补充了相关附件。

四、商铺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拟定处置方案报区国资管理中心,拟将商铺调拨给区城投集团,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争取2018年10月底完成调拨工作。

五、往来款清理不够及时的问题

(一)其他应收款大榭恒业开发公司服装城未结算拆迁款、预付工程服装城拆迁款和应付工程款服装城地块未结算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于2018年9月拟发奉土储[2018]6号文件,向区国资管理中心上报要求核销清理服装城地块往来款账务的请示。

(二)其他应收款中统征所借款、应付房屋拆迁事务所的原大桥幸福院收购余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我中心已在出具审计报告前进行了清理,整改到位。

(三)预付工程款中供电、供水配套工程长期挂账未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1、三宗地块供水配套工程已于2018年9月26日完成决算和审核工作,下步将根据决算审核结果,争取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结算工作。

2.三宗地块供电配套工程已于2018年9月21日完成决算和审核工作,下步将根据决算审核结果,争取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结算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