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分类 应该探索长效机制
何好斌
全面治理农村垃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举措,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农民意识薄弱、参与性不强、分类措施难以落实等诸多难题。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要在源头分类上下功夫。在传统观念里,村民都是将各类垃圾混合在一起,进行简单的堆放或者填埋处理。因此,农村垃圾的源头分类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鼓励村民养成垃圾回收的习惯,不随意丢弃废旧物品,以免造成资源浪费;二是要提高村民的观念意识,让他们能够有效区分垃圾的类别,从而对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等进行有效分类;三是要对回收处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按照垃圾的类别分别运输,避免出现“分类垃圾随意处理”的尴尬。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要立足农村实际情况。相比于城市的垃圾分类情况,农村的垃圾成分截然不同,不能照搬城市“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分类方式,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针对农村瓜果蔬菜残留等垃圾居多,可以通过生物技术处理堆肥,制作成有机肥料;针对金属、塑料、纸张等可回收垃圾,需要设置专门的回收点,有偿收集利用;针对废电池、废灯泡、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需要统一归置,集中处理。同时,在垃圾分类处理的过程中,要采取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实际生活中便于操作,增强群众的理解,确保垃圾分类措施落到实处。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由于农村群众长期以来形成了垃圾随意处理的习惯,对于垃圾回收处理政策存在不理解,对于各项措施的落实存在疑问,很多时候往往是“干部做、群众看”的现象,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不高。针对这些现象,首先要加强宣传,通过村民大会、将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党员带头实行等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同时,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标兵”“积分换礼品”等活动,通过荣誉表彰和实物奖励等形式,吸引村民广泛参与,形成人人实行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