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呆滞账户”余额还款于民
记者 沈珞
奉化新闻网讯 “10多年了,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拿这么一笔钱,感谢政府部门的提醒。”昨天(23号),在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E区住房公积金窗口,不少来提取公积金“呆滞账户”余额的市民感叹道。
今年63岁的原奉化航运公司职工施先生提取了1076元。他告诉记者,1995年离职后自主创业,这两天通过报纸知道,还有这么一笔钱没有提取过,尽管数额不大,但感谢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醒。今年52岁的原热电厂职工王先生在企业改制后自谋职业,领取了5031元。
上世纪90年代来,大批企业因转制、归并、破产、注销等原因,单位主体发生变化,不少职工住房公积金停缴、封存;有的职工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而在离职或退休时未及时提取;个别市民因为公积金存取意识不强,不知道自己曾有过这笔钱。
据统计,全区“呆滞账户”涉及2200多人,金额达854000元。不少账户由于当时登记时未要求职工提供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到他们。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各种渠道通知相关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4月11日,本报第2版刊登《住房公积金个人“呆滞”账户清理/工作人员:请市民尽快提取》的报道。11月20日《奉化日报》第7版刊登了《住房公积金“呆滞账户”清理名单》。
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每天有二三十人前来提取,他提醒市民,提取“呆滞账户”余额时,除了携带本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外,还需携带本人在宁波市范围内办理的银行卡,限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和宁波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