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634F/2018-11804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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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江办〔2018〕190号 | 发文日期 | 2018-12-10 09:28:04 | 成文日期 | 2018-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江口街道 |
江口街道2018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奉江办〔2018〕190号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和2018年奉化区《宁波市奉化区“公厕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根据市、区公厕改造指导精神,切实做好江口街道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高水平建设,坚持把农村公厕改造作为完善农村基础公共设施、加强农村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按照“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环保美观、方便实用”的目标,以农村既有公厕为重点,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农村公厕为主要对象,扎实推进农村公厕改造,同步实施公厕粪污治理,加强农村公厕管理,办好民生实事。
二、目标任务
根据街道实际,以改建为主,新建为辅,对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和《2018年浙江省农村公厕改造工作考核办法》,健全组织网络,一共需要完成104座公厕改造。同时,加强改造后保洁管理,改善如厕条件。
三、改造方式
街道将采用新建和改建2种方式进行改造。对未达到标准且基础较差的厕所进行拆除新建,对基础较好的厕所进行改建。新建的厕所村里上报到街道城建办,等街道城建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补助形式
每个公厕改造设计方案由街道城建办负责,资金由街道负担。改造资金原则上按照1:1比例,由街道与各村各自负担50%,待验收合格后,街道再统一拨付补助资金。
五、验收方式
各村实施的厕所改造工作,在完成改造任务后由江口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公厕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农村公厕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文卫主任、城建主任任副组长,财政所长、社事办主任、城建办主任、环卫站长、各村书记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城建办主任兼任,统筹协调推进公厕改造工作。各村也要成立书记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其他两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具体任务由城建办落实,力争11月底完成农村公厕改造工作任务。联系人:梁成龙,联系电话13586634509,664509。
(二)加强公厕改造项目化管理。各村对每座农村公厕改造要建立“一厕一档一表一案”,在改造实施过程中,要通过项目清单化管理,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三)抓好工程实施质量。各村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改造。街道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各村要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抓好农村公厕改造进场材料、隐蔽工程验收关键环节,确保工程质量。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要加强公厕保洁维护管理工作,将公厕保洁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厕所长、保洁人员,做好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