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6505/2018-11516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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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萧办〔2018〕120号 | 发文日期 | 2018-12-26 16:05:25 | 成文日期 | 2018-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萧王庙街道 |
萧王庙街道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街道实施方案
各线(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普及普通话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奉政办综〔2018〕229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学校引领、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基层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形成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根据奉化区语委工作安排,我街道必须在2018年11月前完成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街道达标验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学校引领、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格局,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街道议事日程,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将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之中。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和督查。每年开展“推普周”、经典诵读、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社会用字检查整改等活动,规范用字。机关、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等做到以普通话为首选工作用语,重点面向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企业职工、村(社区)居民等人群(尤其是窗口人员、青壮年、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普通话推广工作。
(三)建设窗口,引领示范。街道机关、学校、公共服务窗口用字用语做到规范;其他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主要街路、建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广告、店招等公示性用字做到基本规范;汉语拼音、外文使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
三、创建步骤
(一)建立机构。街道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在奉化区语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创建工作,全面负责本街道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职能,建立常态化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二)动员部署。在街道层面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村(社区)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具体任务,提高对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街道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宣传培训。街道要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应用,以主题专栏、手册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工会、妇联、共青团、学校等组织和单位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及普通话培训测试、规范汉字书写、经典诵读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多层次的语言文字相关培训,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自查整改。街道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重视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自查工作,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应完成街道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均创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辐射作用;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规范用语用字的示范作用;其他各企事业单位、村(文化礼堂)、主要街路、建筑物、公用设施等名称牌、街巷牌、站台牌、标志牌、指示牌、店招店牌等用字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营造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环境。
(五)迎接验收。街道要依据宁波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街道建设标准,做好创建自评整改和充实完善档案台账等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及时向奉化区语委申报并接受创建工作验收。
(六)总结推进。街道应认真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持创建工作成果,制度化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萧王庙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