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批前公示--《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4-01-c等地块)局部调整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和宁南指挥部组织开展了《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4-01-c等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协同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规划调整适用于控规调整简易程序,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12月12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宁波市规划局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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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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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调整背景

《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于2014年,确定了宁南片区现代物流、商贸交易、增值服务和城市配套四大功能,在原控规的规划引导下,规划区近年来快速发展,并集聚了一批城市配送、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企业,如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宁波深国际综合物流港、苏宁宁波地区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宁波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等。拟调整区块原控规商业、商务等用地比例较大,针对目前规划区生活配套用地不足的现实情况,将调整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完善片区生活配套功能,从而优化宁南片区整体功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调整内容

1、调整区块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东至规划大江东路,南至规划儒江路,西至规划方浦路,北至规划滨江路,拟调整地块面积58.30公顷。具体包括NN04-01-c、NN04-01-d-2、NN04-02-d、NN04-02-e、NN04-04-a-1、NN04-04-a-2、NN04-04-f、NN04-04-h、NN04-04-l、NN05-01-k、NN05-01-f、NN05-01-g、NN05-02-e、NN05-02-b 、NN05-02-c 、NN05-02-d 、NN06-01-p、NN06-02-b地块。

调整区块范围示意图

2、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改)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

6)、《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9)、《宁波市奉化区总体规划》

10)、《奉化市土地利用总图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

11)、《奉化区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

12)、《奉化区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

13)、《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

14)、关于《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NN01-01-j、NN01-01-n等地块)

15)、关于《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2-01-m地块)局部调整

16)、《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1-03-e 地块)局部调整

17)、《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1-04-t、NN03-01-b、NN03-01-d、NN03-01-h等地块)局部调整

18)、《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5-01-a、NN05-01-b地块)局部调整

19)、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

20)、区块现状条件的基础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

3、道路调整

1、道路宽度调整:

①山隍北路北仓路以北、恒兴东路以南段由28米调整为36米,采用双向六车道道路形式;恒兴东路以北段山隍北路保持原有28米宽度。

②计然路儒江路以北恒兴东路以南段由20米调整为36米,采用双向六车道道路形式。

③大江北路西侧支路由20米调整为24米。

④增加12米南北向支路。

2、道路线型调整:

⑤增加恒兴东路汇诚北路以东方浦路以西段道路圆曲线半径。

⑥滨江路北移约40米。

⑦汇诚北路按照道路工程规划调整道路线型。

⑧儒江路按照道路工程规划调整道路线型。

⑨规划支路向东移动4米。

⑩规划支路由12米调整为28米。

道路宽度调整、道路线型调整示意图

4、地块编号及用地性质、地块边界调整

对原控规18个地块做如下调整:

(1)原控规NN04-01-c地块调整为FH02-01-01-c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面积为8.72公顷,容积率上限为2.15,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

(2)原控规NN04-01-d-2地块调整为FH02-01-01-e(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面积为3.65公顷,容积率上限为2.15,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

(3)原控规中NN04-02-d地块、NN04-02-e地块,调整将其合并后重新划分为三个地块,其中FH02-01-02-d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用地面积为1.63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0,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24米;FH02-01-02-f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地块面积为2.36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5,建筑密度上限为45%,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40米;FH02-01-02-e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设置60班小学一所,地块面积为4.99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0,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24米。

(4)原控规中NN04-04-a-1地块、NN04-04-a-2地块调整为FH02-01-04-a地块(局部),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地块面积为2.15公顷。

(5)原控规NN04-04-h地块调整为FH02-01-04-g(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地块面积为1.13公顷。

(6)原控规NN04-04-f(局部)地块调整为FH02-01-04-h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地块面积为0.61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5,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40米。

(7)原控规NN04-04-l地块拟调整为FH02-01-04-k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地块面积为1.11公顷,容积率上限为2.2,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40米。

(8)原控规NN05-01-k地块调整为FH02-03-01-e(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地块面积为5.16公顷。

(9)原控规NN05-01-f地块和NN05-01-g地块,拟调整将其合并后重新划分为三个地块,其中FH02-03-01-i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地块面积为3.19公顷,容积率上限为3.0,建筑密度上限为45%,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120米;FH02-03-01-m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地块面积为0.11公顷;FH02-03-01-k地块,用地性质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与防护绿地混合用地(S2+G2),地块面积为1.93公顷。

(10)原控规NN05-02-e(局部)地块调整为FH02-03-02-a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地块面积为6.34公顷,容积率上限为3.0,建筑密度上限为45%,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140米。同时将其南侧NN05-02-c地块、NN05-02-b地块、NN05-02-d地块三个地块调整为三个新的地块(FH02-03-02-b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调整为1.00公顷,FH02-03-02-c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用地面积调整为2.86公顷,FH02-03-02-d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53公顷),以打造宁南景观门户。

(11)原控规NN06-01-p(局部)地块调整为FH02-02-02-j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设置60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42班,初中18班,地块面积为6.01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0,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24米。

(12)原控规NN06-02-b(局部)地块调整为FH02-02-01-a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地块面积为5.39公顷,容积率上限为2.15,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

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调整一览表

5、建设规模调整

调整后建设总量为86.30万平方米。

6、生活配套设施调整

教育设施:在FH02-01-01-c地块配建12班幼儿园1所, FH02-01-02-e地块配建60班小学1所, FH02-02-02-j地块配建60班九年一贯制1所,其中包含小学42班和18班初中。

医疗卫生设施:FH02-01-02-d地块建设卫生服务中心1处。

社区服务:在FH02-01-02-f地块新建邻里中心,包含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菜市场、综合超市等商业服务设施;在FH02-01-04-k地块配建文化活动中心;同时FH02-01-02-f、FH02-01-04-k地块各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中心(含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居家养老服务站)1处。

公共厕所:在FH02-01-02-e、FH02-02-02-j和FH02-01-04-k三个地块各配建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7、交通设施调整

公交首末站:调整至原控规NN05-01-e地块建设,要求与建筑结合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社会停车场库:在FH02-03-02-a地块按规范配建停车位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停车场库一处,配建停车位200个;FH02-03-02-d地块按规范配建停车位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停车场库一处,配建停车位90个; FH02-03-01-i地块按规范配建停车位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停车位150个; FH02-03-01-h地块按规范配建停车位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停车场库一处,配建停车位100个;FH02-03-02-g地块按规范配建停车位的基础上,额外配建停车场库一处,配建停车位140个。

调整内容一览表

8、结论

综合上述论证,可得出结论:调整方案较原规划方案更加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地块配套的公共设施配套能更好的对周边地块提供支撑。可按法定程序对《宁南贸易物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N04-01-c等地块的地块编号、用地性质、地块边界、建设指标及配套设施等内容进行调整,审批后修改相应的规划条件和指标。


规划用地图(调整前)

规划用地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