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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背景意义
制定《宁波市奉化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区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补助资金有效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主要扶持政策
1.新建工业投资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6+1”产业重大新建工业投资项目,新购置或引进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外购技术(软件)等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按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外购技术(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300万元。
2.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专项。在新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技术、海洋技术、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购置或引进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外购技术(软件)等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按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外购技术(软件)实际投资额的6%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200万元。
3.传统优势产业技改专项。在传统优势产业和其他产业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购置或引进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外购技术(软件)等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按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外购技术(软件)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80万元。
4.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专项。对购置我区企业生产的国内、省内首(台)套设备,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实施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按应用企业购置首(台)套设备的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200万元。
三、《管理办法》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1.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并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3.项目应列入当年的项目计划。
4.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管理办法》发布时间
本办法2017年4月12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