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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787/2018-8948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福利待遇
发文字号 奉人社〔2018〕15号 发文日期 2018-02-02 成文日期 2018-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关于公布宁波市奉化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和做好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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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激励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社会氛围,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奉政发〔2013〕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17年度我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予以发布(见附件一),同时就做好紧缺职业(工种)人才岗位补贴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企业(不包括垂直管理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

2.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附件1),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区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

3.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满3年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满1年及以上。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技师每人每月500元、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位技师或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累计只能享受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达到退休年龄或退出岗位时,终止享受。

对企业职工有欠缴和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情况的,其欠缴和补缴的月份不计入享受月份。

三、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应登录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从企业用户入口端完成注册后,经所在区的管理员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材料的报送;网上报送咨询服务: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陈斌,联系电话:83867532。

社会保险参保在奉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企业符合条件职工的书面材料报送区人社局(河头路151号)208办公室,联系电话88681507;联系人:刘老师。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在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宁波市奉化区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汇总表》,须在备注栏注明已累计享受补贴月数,并随报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企业公示情况说明及公示文稿原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提供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五、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2017年度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申报补贴工作按时间节点规范、高效完成。

2.明确标准要求。在补贴申报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填报申报材料时,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补贴资格,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抓好宣传引导。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是提高企业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拓宽企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十分积极的示范意义。各单位要充分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让更多劳动者掌握政策、自觉参与到职业技能提升中来。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激励和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联系电话:88681507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