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18-04367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综合类 |
---|---|---|---|---|---|
发文字号 | 奉价价〔2018〕6号 | 发文日期 | 2018-05-25 09:52:55 | 成文日期 | 2018-05-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有效性 | 废止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02-2018-0004 |
关于核定徐凫岩旅游景区票价的批复
宁波徐凫岩观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徐凫岩风景区票价的请示》(总字〔2018〕002号)悉。鉴于你公司投入资金,对徐凫岩旅游景区开发和现有景区改造及内涵提升,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徐凫岩景区门票价格(试行)
30元/人,含徐凫岩瀑布、鲤鱼溪、仙人洞、步云梯。
二、玻璃栈道门票价格(试行)
50元/人,含凌云渡玻璃栈道。
三、相关要求
1、对不同人群的优惠或减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你公司要做好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和相关优惠及减免门票的规定、价格监督电话等。
3、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请积累与景区成本费用有关的资料,试行期满后办理正式报批手续。
宁波市奉化区物价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