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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18-04367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价价〔2018〕6号 发文日期 2018-05-25 09:52:55 成文日期 2018-0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FHD02-2018-0004

关于核定徐凫岩旅游景区票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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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徐凫岩观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徐凫岩风景区票价的请示》(总字〔2018〕002号)悉。鉴于你公司投入资金,对徐凫岩旅游景区开发和现有景区改造及内涵提升,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徐凫岩景区门票价格(试行)
  30元/人,含徐凫岩瀑布、鲤鱼溪、仙人洞、步云梯。
  二、玻璃栈道门票价格(试行)
  50元/人,含凌云渡玻璃栈道。
  三、相关要求
  1、对不同人群的优惠或减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你公司要做好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在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和相关优惠及减免门票的规定、价格监督电话等。
  3、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请积累与景区成本费用有关的资料,试行期满后办理正式报批手续。

宁波市奉化区物价局
2018年5月25日


奉价价〔2018〕6号关于核定徐凫岩旅游景区票价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