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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01489204/2018-1253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
发文字号 奉岳办〔2018〕45号 发文日期 2018-06-07 成文日期 2018-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岳林街道

关于加强岳林街道区域内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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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街道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定工作的需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本暂行办法所称流动商贩是指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无固定经营场所,随意摆设摊点的商贩。
        二、对流动商贩实行分区域管理。重点路段、区域严禁,其它路段、区域严管,按照“无序变有序,粗放变精细,流动变固定”的原则,就地就近规范。具体由岳林城管中队按管辖范围对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实施管理。岳林城管中队充分征求选点周边单位、居民意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选点布局,并按“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随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因城市管理、建设或者规划需要,需变更或者撤销临时经营区域时,流动商贩应该无条件服从。临时经营区域原则上在金钟广场、财富广场内街。
        三、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要按照各路段实际情况,限制经营规模,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事项,统一标准、统一划线、统一标识、统一管理;摊位只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经营,不得租售摊位和变更使用性质,不得扩大经营范围。
        四、日常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由岳林城管中队根据以下原则自行制定。
        1.经营准入制。本市户籍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外来流动商贩凭在宜固定住所证明和身份证向岳林城管中队提出经营申请。同时经营人员按照经营类别,应取得相关的卫生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
        2.持证经营制。由岳林城管中队颁发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临时占道摊位证。岳林城管中队发放临时占道摊位证情况报区城管执法局备案。
        3.摊主对话制。执法人员随时与进场经营人员对话,了解需求,持续改进。
        4.场地达标制。划定的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不与周边正常经营商户产生恶性竞争;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影响交通组织和消防安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5.违规举报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对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全程接受公众监督。
  6.摊位公告制。岳林城管中队定期公告辖区摊位资源数量和使用情况,当处于饱和状态时,提示流动商贩另谋出路。
  7.流动商贩自治制。商贩与岳林城管中队签订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商贩各项义务,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时刻保持良好的环境。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岳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