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9496251A/2016-08033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综合政务,国土资源、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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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溪口镇 | 发文日期 | 2016-04-12 |
关于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后公布
《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于2016年4月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现予以公布。
01.规划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范围与面积
规划确定雪窦山风景名胜区范围54.8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16.54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30.42平方公里。
1.3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
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是以名人、名刹、名山、名水兼融辉映为特色,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和生态保护为主要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1.4规划期限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6—2020年,远期规划为2021—2030年。
02.保护规划
2.1资源分级保护
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三级保护区内应对保留的居民点进行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通过建筑风貌的改善达到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的协调。区内的游览服务设施应尽量控制规模和建筑量,并在色彩和建筑形式上保持与风景名胜区内民居建筑和风景建筑的和谐。
2.2资源分类保护
2.2.1文物古迹保护
文物和历史建筑应得到有效的保护,必要的地方设立围栏、玻璃墙等防护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蒋氏故里系列景点应根据游人量变化,分批次、分时段安排游览时间,防止过多的游人压力涌入景点。
溪口古镇区应进行系统的风貌规划与整治,从整个区块上与历史景点保持协调。
2.2.2野生动植物保护
维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原生植物种群,保护古树名木和现有大树,培育地带性树种和特有植物群落。利用和创造多种类型的植物景观或景点。确保森林防火、病虫害预报与防治等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在主要景点景区边的农田应逐步退耕还林,引导农民发展经济林、果木林,严禁毁林或垦荒造田。
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动物进行科学建档管理,定期观测,禁止针对濒危野生动物的捕猎活动。
2.2.3古树名木的建档与保护
风景名胜区内古树名木应继续清查,并作单株编号,一一记载建档,对古树名木要落实专人养护,并应设置护栏与标牌说明。对个别衰弱植株要尽快采取相应的复壮措施。
2.2.4水体保护
根据溪、潭、瀑、湖等水体的不同形式,营造不同的游赏内容。沿岸原则上设置50米~100米风景林带。溪、潭、湖、瀑水系景观在保持其自然原始风貌的同时,整治环境,突出其优美自然的景观特色。
2.2.5地质地貌遗迹保护
主要保护以妙高台、徐凫岩、千丈岩等为代表的峰谷奇石、山体柱状节理的地貌景观。禁止游人乱涂乱画,观赏点或者观景平台应尽量不直接设置在地质地貌遗迹本体上。
2.2.6非物质文化整理、保护与恢复
整理风景名胜区以及周边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存,提升整体文化特色。引导居民保持和恢复原有传统生活方式及习俗。鼓励居民及游客开展文化交流和体验活动。
2.3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
03.游赏规划
3.1游客容量
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3.84万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5.9万人次。
3.2特色景观与展示
3.2.1特色景观展示内容
地景与水景:主要包括千丈岩、徐凫岩、三隐潭、妙高台、亭下湖、剡溪等景点的展示与提升。
植物景观:依据现状高山林场、原生植被、乡土特产加以提升,营造生态乡土植物景观特色。
建筑风貌景观:主要包括以蒋氏故迹为代表的民国遗存建筑风貌、溪口地方民居建筑形式及宗教寺院。
3.2.2解说展示
包括讲解、咨询、引导等,以导游解说、自助式语音导览、设施展示为主。
3.3景区规划
3.3.1体现“名人故里”特色的溪口镇景区
以溪口古镇及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为特色,主要为溪口镇武岭街一带剡溪两岸区域,另外包含宋丞相墓等景。景区有一个景群——蒋氏故里景群,主要是玉泰盐铺、丰镐房、小洋房、蒋母墓等众多蒋氏故迹,以遗址保护为主,围绕名人文化展开游赏活动。
3.3.2体现“佛教名山”的雪窦山景区
雪窦山广大山林区域,本景区风景资源以自然风光与宗教文化为代表,数量丰富、类型多样。景区内分雪窦屏山景群、商量岗景群、徐凫观瀑景群和花山人家景群4个景群。
3.3.3体现生态自然风光的亭下湖景区
包含亭下湖、晦溪水域及周边山地,山明水秀,风光宜人。本景区以生态保护与涵养为主题,包含亭下灵湖景群和晦溪九曲景群2个景群。
04.设施规划
4.1道路交通规划
4.1.1对外交通规划,通过甬金铁路、甬金高速、甬临公路(34省道)、江拔公路(36省道)、北环线等对外联系。
4.1.2内部交通规划
风景名胜区两个主入口分别为:雪窦山游客集散中心、两岸文化交流中心。开辟旅游专线,连接溪口镇区与景区入口,优化道路沿线景观,增加民国文化与弥勒文化等景观元素,完善交通标识系统与旅游导引标识系统。
4.2游览设施规划
规划一级旅游服务基地一处,依托于溪口旅游城镇(用地位于风景名胜区范围外)。二级旅游服务基地二处,分别为董村与两岸文化交流中心。结合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景点和居民点设置若干三级旅游服务点。分别为雪窦山游客集散中心、雪窦寺、徐凫岩、商量岗、银凤锦江度假村、东山村、木家湾、东岙、西岙、西坑、姚家、三十六湾、沙堤村。
4.3基础工程规划
4.3.1给水规划
风景名胜区估算日用水量约为5515.2吨。雪窦山游客集散中心用水由溪口镇水厂统一供给。两岸文化交流中心和银凤锦江度假村取亭下水库水;董村、姚家取四明水库水;其它居民点、旅游服务点用水可在合适地点取溪流水。水库、溪流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后才能供水。
4.3.2排水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根据地势分散自流排放。
污水量以给水量的80%计。雪窦山游客服务中心由污水管网统一到奉化污水厂统一进行处理。其它景点、居民点、旅游服务点污水经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溪流或渗透土地排放。
4.3.3环卫设施规划
旅游点建设用地内按建筑设计要求配置公共厕所。景区主要游览线路上,按间距1~2公里设置公厕。各居民点按村庄建设要求设置公厕,需考虑游客接待量,鼓励建设生态公厕。
于雪窦山游客集散中心、董村等地设置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米。各景点、居民点、旅游服务点设置垃圾收集点。主要游人活动区域,主要游览线路,垃圾箱设置间距不超过100米。
4.3.4供电工程
规划远期各类旅游服务设施日用电负荷总计4680kW,其中宾馆、饭店等日用电负荷3125kW,框算年用电量1500万kWh。
4.3.5通信工程
景区内可发展旅游服务用固定电话7500部,其中宾馆、饭店等设施电话6100部,另外有经固定电话网登录计算机互联网用户7000户(测算规模未计入常住人口需求用量)。约需配置电信交换机容量近2.5万门。
4.3.6综合防灾规划
建立风景名胜区防火、防涝、防风抗台及森林植被防灾的综合防灾安全网络体系。
风景名胜区内各景点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逐步配备现代化报警、管理、指挥等通讯设施和建立消防安全网络体系。风景名胜区山林防火按要求在不破坏森林景观的前提下,设立防火道,建立山林防火贮水池,完善山林防火队伍建设。
抗风防台,在台风前积极做好树木支撑,整修枝叶工作,尤其是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减少台风对景观资源的损害。
根据林相要求设立完善对虫害的监测点,及时防止风景名胜区内林木遭受病虫害侵袭和生物入侵。
景区防洪重点在于雨水汇集和排放,应采取蓄、排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景区已有的山塘水库,调蓄洪峰雨水,同时应加强景区水土保持工作,调整地面径流。服务区和村庄周围的山体雨水应在服务区和村庄外围设截洪沟排放。对景区内已自然形成的排洪沟、溪流进行清障疏通,以加大沟渠的安全泄量,提高防洪标准。
05.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居民点15个,根据居民点在旅游中的不同功能分为城镇居民点、旅游型居民点、服务型居民点。系统深入地编制各景中村发展建设规划,更加具体有序地指导风景名胜区内各居民点的建设。同时应加强对建筑选址、规模体量、建筑风格风貌的控制管理。
06.相关规划协调
6.1城市规划协调
本规划与城市总规等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和充分协调,实现多规协调。并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发展角度,针对包括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及外围保护地带范围与镇区重合的区块提出保护要求和协调要求。
6.1土地利用规划协调
结合溪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突出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的重点与特点,尽量扩大风景游赏用地,保护风景游赏地、林地、水源地和优良耕地,因地制宜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发展符合风景名胜区特征的土地利用方式与结构。
6.2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
6.2.1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6.2.2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
6.2.3林地保护和特定区域协调,落实《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做好与溪口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
6.2.4文物保护,落实《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实施协调,涉及文物古迹修复、复建和新建的项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2.5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和景观风貌。
6.2.6旅游管理,落实《旅游法》等相关规定,引入信息化管理新方式,加强加快智慧景区建设。
07.近期实施重点
7.1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各景区的详细规划。
7.2完善溪口镇和雪窦山现有资源保护整治基础上,重点发展雪窦山名山建设,进一步挖掘雪窦山“名山、名人、名刹”风景资源。永平寺、资福寺等历史寺庙恢复重建的研究论证。强化应梦名山和弥勒道场两大景区特色。开展游步道、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景点景观及设施提升。村庄旅游服务点的建设。发展乡村特色休闲游览活动。
7.3两岸文化交流中心与徐凫岩旅游服务点建设,带动景区西、南片发展。
7.4下雪怡情景带、明溪探幽景带、剡溪流潺景带的景观建设,景区形成环线。
7.5雪窦山区域古建筑、村落保护修缮工程。景中村编制村庄规划。
7.6雪窦山区域山体苗圃还林,逐步清退花木业,保护山林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