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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18-0438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物价
发文字号 奉价价〔2018〕14号 发文日期 2018-07-05 成文日期 2018-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BFHD02-2018-0008

关于西坞街道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费用和供水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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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办事处、宁波市奉化区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区委、区政府供水一体化的整体部署,为解决西坞街道供水不足、管网老旧、漏损严重等多种供水难题,保障西坞街道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对西坞水厂供水区域的供水管道以及居民用户一户一表进行改造。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坞街道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和供水价格方案的批复》(奉政办综〔2018〕18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水模式
  参照沿海三镇供水一体化模式,按照“成熟一片、接收一片”的原则,由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西坞街道)负责牵头实施,宁波市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水务公司)具体负责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施工、运行和管理,并根据区水务公司现有供水能力和供水基础设施情况,先行实施西坞供水一期工程,视情况适时启动二期工程。
  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含一户一表改造费用)
  鉴于多种供水难题,为保证供水质量、维护正常供水秩序,对区域内供水总管费用和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区域内供水主干管以及主干管至行政村村口配水支管网费用
  西坞街道供水管网改造作为惠民工程项目,西坞街道供水一期供水主管网改造费用和主干管至行政村村口配水支管网费用,投资概算为7379万元,工程资金由宁波市奉化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投公司)负责筹措和归还,具体改造工程由区水务公司负责实施,西坞街道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二)行政村一户一表改造费用
  此次一期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涉及西坞街道13个行政村12000余户,具体明确如下:
  1、西坞街道供水一期居民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共计2504元/户。其中:
  (1)用户负担480元/户。
  (2)街道或村负担825元/户(主要是村内管网到户的破、挖、补费用)。在管网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政策处理费用由街道或村负责解决。
  (3)区水务公司负担370元/户。
  (4)区政府通过区投公司负担村内管网户表改造剩余的829元/户。
  2、西坞街道供水一期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期限。
  西坞街道供水一期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期限为三年(2018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以村为单位进行,由街道负责制定改造计划,并接入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内应改未改或三年改造期满后,用户提出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需按2504元/户由用户自行负担,政府不再补贴。因供水条件所限,不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不列入此次改造范围。
  3、非居民用户并网改造费用按实结算。
  三、自来水销售价格
  按照同网、同质、同价原则,自接入城区管网开始,居民用水价格暂按1.60元/m3执行,水价中不含污水处理费,执行期限至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1日起与城区同网同价执行。
  除居民用户外其他用户自并入城区管网后,即按城区相应分类水价标准执行。
  四、其它事项
  1、2021年8月1日起,居民用户实行与城区相同阶梯水价,其它用户(除居民外)超计划用水自并网起同时实行。
  2、2018年8月1日起,对西坞街道供水一期居民一户一表改造范围的行政村新开户用户,按区水务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3、区水务公司以村为单位按户数向区投公司结算区政府所负担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829元/户)。
  4、改造期限内由西坞街道负责牵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并配合区水务公司做好水费收缴工作。
  5、鉴于西坞街道尚有个别行政村不具备现行供水条件,仍由农村饮用水工程解决。无负压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费用由各村自行负担。

宁波市奉化区物价局
2018年7月5日


奉价价〔2018〕14号关于西坞街道居民一户一表工程改造费用和供水价格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