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奉化区妇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宁波市奉化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区妇联)的主要职责是:
1、坚持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国妇联、省妇联、市妇联、省委、市委、区委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全区妇女群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2、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落实区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3、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反映并提出建议。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参政。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妇女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组织和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7、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担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奉化区妇女联合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459.1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0.22万元,增长31.59%。主要是:干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工资奖金等均有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程项目、六一慰问费用、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及老庭院新感觉设计大赛补助经费追加等。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459.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9.15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5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10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 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支出决算45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0万元,占54.5%;项目支出208.85万元,占45.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1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5.9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0.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4.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05万元,项目支出208.8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10.22万元,增长31.59%。主要是:干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工资奖金等均有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程项目、六一慰问费用、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及老庭院新感觉设计大赛补助经费追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0.22万元,增长31.59%。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工资奖金等均有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程项目、六一慰问费用、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及老庭院新感觉设计大赛补助经费追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52.15万元,占76.6%;教育支出(类)支出15.94万元,占3.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92万元,占4.9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0.83万元,占11.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31万元,占3.7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5.63万元,支出决算为45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0%。,主要是干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工资奖金等均有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程项目、六一慰问费用、美丽庭院示范村创建及老庭院新感觉设计大赛补助经费追加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群众团体是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7.2万元,2017年决算为35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干部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及工资奖金等均有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56万元,2017年决算为2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保险基数递增。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6.87万元,2017年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递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奉化区妇联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 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共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奉化区妇联无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故政府性基金为0。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落实省、市、区各级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规章制度,全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7万元,下降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奉化区妇联无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重要八项规定,积极落实省、市、区各级规范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297人次,共 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奉化区妇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71万元,下降12.47%,主要原因是贯彻区财政要求尽量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妇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奉化区妇联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奉化区妇联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团体)(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