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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批前公示--《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J01-02-a等地块)局部调整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J01-02等地块)局部调整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规划调整适用于控规调整简易程序,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月30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0574-28551108
通讯地址:奉化区中山东路518号金钟大厦B座
一、规划调整背景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8年5月编制完成,调整区块原控规考虑为高校师生和周边旅游服务,配套低层的商业街区和精品酒店,以及为大学生创业办公、研发孵化服务配套高层办公、单身公寓。随着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一期于2018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滕头片区已建有较大规模的商业商务设施,片区现状人口尚不足以支撑原规划商业和商务规模,以及住房和租房市场需求旺盛等原因,拟调整部分地块用地性质,以契合近期市场实际要求,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二、调整内容
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地块:医高专片区东西两侧区块(主要涉及原控规GJ01-02、GJ01-06、GJ01-07和GJ01-09四个地块)。
调整范围图
2、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改)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8)
(6)《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9)《宁波市奉化区总体规划》
(10)《奉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
(11)《奉化区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
(12)《奉化区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
(13)《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1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划文件
(16)区块现状条件的基础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
3、用地性质、控制指标调整
(1)GJ01-02地块调整后划分为三个地块,用地编码分别为GJ01-02-a、GJ01-02-b、GJ01-02-c。GJ01-02-a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面积为6.35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8,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GJ01-02-b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地块面积为0.44公顷;GJ01-02-c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面积为4.64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8,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
(2)GJ01-06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面积为2.95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8,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
(3)GJ01-07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面积为1.42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8,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60米。
(4)GJ01-09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地块面积为0.42公顷,容积率上限为1.8,建筑密度上限为40%,绿地率下限为30%,建筑限高为24米。
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与控制指标调整一览表
4、建设规模调整
调整后建设总量为29.26万平方米。
5、配套设施调整
(1)社区服务设施:GJ01-02-a地块配置1处社区服务站(包括社区服务打听、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活动室、阅览室、残疾人康复室),1处居家养老服务站。
(2)医疗卫生设施:GJ01-02-a地块配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文化体育设施:GJ01-02-a地块配置1处文化活动站、1处室内健身场馆;GJ01-07地块配置1处室内健身场馆。
(4)市政公用设施:GJ01-02-c地块配置1处公厕、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和1处生活垃圾收集站;GJ01-06地块配置1处公厕和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
(5)教育设施:GJ01-02-a地块配套1处12班规模幼儿园。
配套设施调整一览表
6、水系规划调整
本次水系调整主要为沿西圃南路水渠。原控规在西圃南路地下设置4 米宽的暗渠,因考虑建设成本较大和实际水量测算,调整后改为保留沿西圃南路西侧支二路以南段现状水渠,在支二路北侧设置1处倒虹吸,随后沿支二路延伸段北侧和医高专学校边界往北汇入新开河,水渠宽度调整为3.5米,水渠东侧(靠医高专侧)预留2.5米绿化带,水渠西侧预留2米绿化带。
7、结论
综合以上所述,GJ01-02、GJ01-06、GJ01-07以及GJ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指标等调整合理,对原控规产生影响较小,符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要求,可以按法定程序对四个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