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10 09:22

记者昨天(9号)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了解到,为优化营商环境,该中心在去年宁波银行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以点带面,进一步拓宽不动产抵押登记与商业银行合作范围,深入推进抵押业务破冰式“下沉”,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截至目前,市民可在宁波银行、农商银行、农行、工行、建行、中行、交行、邮政银行和罗蒙村镇银行等9家银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据了解,去年10月起,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方式,聘请银行工作人员为“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受理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督查,银行受理工作人员按登记收件要求做好资料代收、询问和网上申报等工作,利用高拍仪和扫描设备对申报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电子化扫描,通过平台进行传输,登记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按要求对上传的申请表、询问表、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核登簿等工作,向银行核发电子证书(证明),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无需在不动产窗口与银行间来回跑。截至目前,各银行网点已成功受理业务719件。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根据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特点、关联业务复杂程度,目前在各银行“便民服务窗口”开通的抵押登记进银行业务暂为国有建设用地上成套商品房(含住宅、办公、商业、车库、车位)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受理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状态信息查询。

据了解,下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继续依托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继续扩大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业务范围,力争年底实现各银行网点不动产登记办理全覆盖,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证照互认”,使“最多跑一次”改革惠及更多企业和群众,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