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19-11661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建〔2019〕79号 发文日期 2019-10-17 14:24:29 成文日期 2019-1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 【小】

各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企业,区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局各相关科室: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7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宁海“9.29”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奉化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奉党发﹝2019﹞44号)及市住建局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甬建安〔2019〕1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立即在区住建系统开展以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大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宁海“9.29”火灾事故教训,在全区住建系统集中开展以危险化学品排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行动,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行业等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局长担任,由分管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行业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建工科、房管科、法制科、区房管中心、物业管理处、区质安站、住建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其中局建工科、房管科、区物业管理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行业相关危险化学品排查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上传下达整治工作,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三、整治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区住建系统相关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行业。

(二)重点检查内容

建筑业:工程参建单位相关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防护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具备安全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是否按图设置消防设施,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及安全网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临时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地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乙炔等易燃易爆品和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是否到位,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责任单位:建工科 区质安站)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单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涉及丙酮、乙醇、溶剂油的油漆稀释剂和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管理。(责任单位:房管科)

物业管理行业:住宅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涉及丙酮、乙醇、溶剂油的油漆稀释剂和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的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管理。住宅小区是否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通畅和完整完好,是否存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物业队伍员工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并具备安全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责任单位:区房管中心 物业管理处)

四、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查漏补缺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

1.及时部署。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此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2.列单检查。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管安全领导,组织人员,对照列单内容,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利用工地民工学校、物业例会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对照《住建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行业品种目录》(附件1)及《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检查表》(附件2),在4月份危化品治理的基础上,深入摸排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对原清单进行查漏补缺,实现底数清,隐患清。

(二)集中核查阶段(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局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对照清单开展全覆盖核查,严格按照此次“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在建筑业、物业管理行业、房地产业全面核查对口管理企业、工程项目使用危化品的情况,搞清危化品使用种类、数量、存储情况等,要在11月10日前,按照“一单位(项目)一档”要求,建立清单(附件3),并落实动态核查机制。

(三)大整治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工停产,未整改完毕不得复工。

(四)大提升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一是加强安全培训,各建筑、房产、物业企业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意识和技能。二是压实安全责任,采取措施层层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将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逐级传递到项目部、班组,直至一线作业人员。三是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消防责任,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建筑工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条件,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各单位从10月第3周起,于每周一、四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4)报送局各牵头科室,在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百日会战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此次百日大会战的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行动,务求实效。局相关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完成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任务。

(二)分工协作,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行业等职责分工,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条线涉及危化品、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以联合检查等方式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档立册,跟踪到底,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力度。局住建监察大队、区物业管理处、区质安站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一线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行业乱象。我局将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企业和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

(四)落实责任,及时信息报送。

局各涉及危化品、消防安全整治检查任务相关单位(科室)从10月第3周起,于每周一、四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4)报局各牵头科室(工作联系人:局建工科 蒋明军 电话(传真):89294318;局房管科 袁仁强 电话(传真)89294318;物业管理处 戴宏辉 电话88983268),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百日会战工作总结。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