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受理“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一、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自2018年10月11日起,对新来宁波就业的世界100强大学毕业的本科及以上海外留学人才,在甬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就业补助。

世界100强大学认定,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明确的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名的境外大学最新排名为准。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1.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hrs.nbrc.com.cn/),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初核。

3.凡在当月申报并经对应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对应补贴发放单位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4.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世界100强海外留学人才来甬就业补助申请表》,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以上)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一)主要内容

对在宁波市全职工作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进行认定。

(二)申报对象

在宁波市用人单位(含省、部属在甬单位)工作(在甬缴纳社保),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各类人才。

(三)办理流程

1.填报申请资料。申请对象本人在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hrs.nbrc.com.cn/)上注册,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后,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拍照件后,打印《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申报审核

(1)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者本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上传。

(2)市级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以下简称“市服务总窗”)进行网上预审;区县(市)机关及所企事业单位申请材料由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以下简称“区县(市)服务联盟)进行网上预审。部省属企业由人才工作单位纳税所在地服务联盟预审,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由人才工作单位属地服务联盟预审,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由市服务总窗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人才所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网点办理初核(奉化办理网点为:河头路151号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6办公室),申报材料由初核单位统一留存保管。

3.人才类别核准。市人力社保局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对申请人的人才类别进行核准并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服务总窗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向申请人所在单位、区县(市)服务联盟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反馈认定结果。

4.结果认定。在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认定结果。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电子证书,并自行打印,相关部门不再发放纸质认定证书。相关部门、单位、个人可以通过认定系统网站及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证书编号等信息查验证书真伪,需要存档的部门可以打印件替代纸质认定书。

(四)所需材料

1.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人员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方法及流程详见中国留学网,下同)。

②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证明。

6.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符合《宁波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市服务联盟总窗、区县(市)服务联盟每月第1至5个工作日受理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认定工作办理时限为40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宁波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宁波市人才服务申报系统(网址:http://hrs.nbrc.com.cn/),奉化办理窗口联系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