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19-81858 | 组配分类 | 收费项目(价格监测)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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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区粮食物资局、区支援合作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27 |
关于核定宁波市奉化区锦溪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奉发改价〔2019〕9号
宁波市奉化区锦溪书院:
你校《关于奉化区锦溪书院高中部招生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10〕216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收支预算,同时参考周边地区同类学校收费情况,并经与教育局商议,现批复如下:
一、高中学费基准价为13500元/生·学期,你校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我局备案后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元/生·学期。
二、初中学费仍按奉价费〔2018〕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三、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四、学校为学生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此批复自2019年秋季入学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