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19-1183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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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农〔2019〕223号 | 发文日期 | 2019-12-03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规范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更新改造,提升渔船安全性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农办渔〔2017〕68号)、《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央财政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海办〔2018〕36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条件
(一)补助对象
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的奉化籍国内机动捕捞渔船,且通过淘汰老旧、木质渔船更新改造为对渔业资源破坏较轻的作业方式的渔船。重点包括:
1.淘汰老旧渔船、木质渔船(老旧渔船的认定参照《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船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
2.淘汰安全、节能和防污染性能较差的渔船;
3.淘汰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大型有囊围网(三角虎网)等对海洋渔业资源破坏比较严重的作业方式渔船。
(二)补助期限
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建造完工并取得渔船相关证书证件(时间认定以开工令和捕捞许可证为准)。
(三)补助条件
更新改造渔船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补助资金:
1.依法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2.必须在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时间认定以开工令为准);
3.申请更新改造补助的渔船及制冷设备,应符合各种作业类型的标准化船型或符合技术要求的标准船型参数。2017年7月1日以后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拟列入更新改造项目计划的渔船,应为符合《浙江省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简称“标准化船型”)推荐的标准化船型要求;《标准化船型》出台前已建造完工的渔船,要符合《浙江省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主要技术参数表》要求。
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齐全、有效。
(四)下列情况不纳入补贴
1.更新改造的海洋捕捞渔船材质应为钢质或玻璃钢,木质、钢丝网水泥等材质的渔船不纳入补贴;
2.更新改造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大型有囊围网(三角虎网)渔船;
3.以大中型渔船(船长12米及以上)和小型渔船(12米以下)船网工具指标相互转换的方式更新改造渔船;
4.以合并小型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方式更新改造渔船;
5.更新改造渔船取得相关证书后擅自改变主尺度、主机功率和作业方式;
6.渔船发生碰撞、自沉等海损事故造成渔船灭失的,应自灭失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渔船更新改造项目,逾期渔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7.2018年8月1日之后取得拖网类渔船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不纳入补贴。
(五)其他情况
1.对已获取更新改造补助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五年内不得买卖(时间认定以实际获得补助资金算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申请人、原指标批准书取得人及现持证人必须一致。
2.纳入更新改造补助范围的海洋捕捞渔船,只能获得一次更新改造补助。
(六)补助排序
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渔船按以下条件依次排序:
1.钓业渔船,按船舶长度(下同)从小到大排序;
2.其他符合申请条件渔船,从小到大排序,船舶长度相等情况下,按渔船建造完工时间先后排序;
3.当年度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名额排满后,排列在后面的申请渔船将不予补贴,但可以在下一年度再申请一次更新改造补助。
二、补助标准
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金额不超过建造完工当年度各档渔船评估平均造价的30%(具体以上级下达的年度补助资金量核算),且不超过农业部制定的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分档定额补助上限(附件1)。
三、补助程序和申请材料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坚持渔民自愿、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先建后补,按照“友好作业优先、小型渔船优先”的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
(一)补助程序
1.申请。2015-2019年更新改造渔船的所有人携带申请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更新改造补助申请,填写《宁波市奉化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宁波市奉化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
2.初审。渔船所有人所在乡镇(街道)、村指派专人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勘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港航处船检部门对渔船的主要技术参数、作业方式和制冷系统安装等相关内容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相关报告。
4.会审。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港航局船检部门、渔船所在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且主要技术参数、作业方式等符合更新建造补助规定的渔船进行会审,确定拟补助渔船。
5.评估。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拟补助渔船进行造价评估,并由第三方出具相关报告。
6.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以及“先建后补”的方式,将拟补助的渔船和所有人基本情况、补助金额等信息在渔船所在地的村、镇以及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渔船所有人填写《宁波市奉化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单》(附件4),报上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批,经上级审批同意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转入渔船所有人申报账户。
(二)申请材料
1.《宁波市奉化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2.《宁波市奉化区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3.申请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4.农业部或省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复印件;
5.《渔业船舶船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渔船建造开工令复印件;
6.渔船建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渔船建造合同复印件;
8.若渔船发生碰撞、自沉等海损事故造成渔船灭失后建造的,须提供渔政渔港监督或海事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灭失证明》。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申报,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二)坚持原则,公示公开。务必做到“两公示”(补助方案公示、补助名单公示)和“三公开”(补助政策公开、补助程序公开、补助对象公开)。
(三)加强监督,防微杜渐。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发放在阳光下进行,从制度上杜绝渎职、腐败现象发生。
(四)加强管理、建立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骗取项目补助的违法行为,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领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贴的人员,一经核实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74-89294363。
本方案所称的更新改造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原合法渔船报废拆解,重新建造渔船。
本方案如有同上级部门新颁发的相关方案相抵触的条目,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