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589E/2019-127102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字号 | 奉西办〔2019〕36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27 | 成文日期 | 2019-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西坞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99J-2019-0036 |
西坞街道农村宅基地及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各行政村 :
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农村品质,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引导农民健康有序建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奉化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居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坞街道农村宅基地及农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结合西坞实际,出台如下审批管理办法:
一、房屋新建
(一)审批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委员会对建房户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列入年度计划讨论对象;
3、村民委员会将年度建房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张榜公示10天;
4、村民委员会将建房年度计划提交街道建设管理办备案;
5、村民委员会统一对拟建房用地进行勘测并取得勘测报告书;
6、村民委员会组织建房户统一填写《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新建房屋审批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7、村民委员会组织建房户制定建房方案;
8、村民委员会审查资料并签署统一意见,村民委员会汇总后提交到各点进行审查;
9、各点审查后提交街道建设管理办;
10、街道建设管理办组织西坞国土资源所、街道行政执法中心、联合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所在村公示10天;
11、公示后,街道建设管理办将《乡村建设许可证》以及审批结果和告知书发放给申请人。
(二)所需资料
1、个人建房书面申请;
2、《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新建房屋审批表》;
3、拟建房地块的用地红线图,勘察定界图;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复印件;
6、建房方案(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退还宅基地的协议复印件(原有宅基地的建房户需提供);
8、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原有宅基地的建房户需提供);
9、房产证原件(原有宅基地的建房户需提供);
10、因地址灾害点迁移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二、房屋拆翻建
(一)审批程序
1、建房户向村集体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委会每三个月一次对建房户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建房户填写《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房屋拆翻建审批表》,并制定建房方案;
4、村民委员会对于建房户现有宅基地情况、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符合《村宅基地管理细则》、是否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签署意见,提交各点进行审查;
5、各点对建房户以及所在村意见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后提交街道建设管理办;
6、街道建设管理办组织西坞国土资源所、街道行政执法中心、联合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所在村公示10天;
7、公示后,街道建设管理办将出具的回复单和《乡村建设许可证》发放给申请人。
(二)所需资料
1、个人建房书面申请;
2、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房屋拆翻建审批表;
3、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建房方案(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三、梳理式改造
(一)审批程序
1、村委向街道建设管理办提出书面申请;
2、建设管理办组织村制定梳理式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应结合村年度建房计划);
3、村民委员会将梳理式改造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张榜公示10天;
4、村民委员会将梳理式改造方案提交建设管理办备案;
5、村民委员会统一对拟建房用地进行勘测并取得勘测报告书;
6、村民委员会组织建房户统一填写《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新建房屋审批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7、村民委员会审查资料并签署统一意见,村民委员会汇总后提交到各点进行审查;
8、各点审查后提交街道建设管理办;
9、街道建设管理办组织西坞国土资源所、街道行政执法中心联合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所在村公示10天;
10、公示后,街道建设管理办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许可证》以及审批结果和告知书发放给村集体。
11、村集体组织村民拆除旧房,统一建房。
(二)所需资料
1、村集体梳理式改造书面申请;
2、梳理式改造方案;
3、《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新建房屋审批表》;
4、拟建房用地现场勘察报告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复印件;
7、建房方案(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8、退还宅基地的协议复印件(原有宅基地的建房户需提供);
9、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原有宅基地的建房户需提供);
10、房产证原件(原有宅基地的建房户需提供);
四、联排拆翻建
(一)审批程序
1、3户以上村民联合向村集体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委会对建房户资格条件、一户一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3、建房户填写《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房屋联排拆翻建审批表》,并制定建房方案;
4、村民委员会对于建房户现有宅基地情况、是否一户一宅、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符合《村宅基地管理细则》、是否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签署意见,提交各点审查;
5、各点对建房户以及所在村意见进行再次审查,审查后提交街道建设管理办;
6、街道建设管理办组织西坞国土资源所、街道行政执法中心联合对建房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所在村公示10天;
8、公示后,街道建设管理办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许可证》以及审批结果和告知书发放给申请人。
(二)所需资料
1、个人联排拆翻建书面申请;
2、奉化区西坞街道农民房屋联排拆翻建审批表;
3、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建房方案(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五、其它相关规定
1、迁建,建房户需退还原宅基地或由原所在村提供无宅基地证明向街道建设管理办备案后,由街道建设管理办出具证明文件,凭借该证明文件向迁建村申请新建,具体程序按新建程序申请。
2、宅基地置换,建房户需退还原宅基地并向街道建设管理办备案后方可列入村年度建房计划,具体程序按新建程序审批。
附件:新建、拆翻建审批流程图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