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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19-1222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教〔2019〕53号 发文日期 2019-04-01 09:16:48 成文日期 2019-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我区“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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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校、各义务段学校、机关各科室: 

“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推进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让城乡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列入省政府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并明确省教育厅为该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义务教育”1000所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18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甬教办〔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责任分工 

1.区教育局负责奉化区域结对帮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组织保障,明确分工。 

区教育局成立“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人才工作科、计财科、普教科、督导科、教师进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区教育评估中心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普教科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主要负责人兼任常务副主任,普教科、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等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 

局长牵头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主抓落实、相关科室、单位、学校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考核 指标、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明确任务要求 

1.结对指标分配 

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数、我区结对总量、区域、市域和省域结对要求,确定我区“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学校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 

2.结对名单确定结对帮扶工作要将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薄弱初中列为重点帮扶学校。我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分布情况为:跸驻小学。 

结对帮扶以1所学校只帮扶1所学校的形式为主,即1对1;也可以有1对多的形式。 

结对帮扶学校名单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申报和初审,并报区政府同意,再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最后报省教育厅确认公布。 

3.帮扶形式及内容 

省教育厅确定了以下4种帮扶形式:城乡同步课堂、远程 专递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名师网络课堂。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至少选择以上2种形式开展帮扶。其中,城乡同步课堂为必选形式。帮扶形式及内容由教师进修学校选择确定。 

4.强化督导考核 

实事项目除列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外,省教育厅将实事项目列入对各市、区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宁波市教育局将其作为2019年攻坚任务之一,并列入对各区县(市)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省教育厅将分别于5 月、9月、11月对全省各地实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宁波市教育局也将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开展督查活动。奉化区教育局将按工作推进表进行督查,由督导科和教育评估中心负责。 

5.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不低于结对学校10%的比例,培育和提炼结对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加大项目实施的宣传推广工作,年度内在市级及以上媒体至少有3篇报道,其中校、区级报道由学校负责,市、省级报道由教师进修学校提供素材,局办公室负责。 

三、严控工作进度 

1.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于2019年3月28日前,确定结对学校名单;4月8日前全面完成结对帮扶协议签订,建立工作钉钉群,并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完成专项网络空间开通,上传结对方案和结对协议等材料;5月底有关信息化设施设备全部到位,结对学校全面开通网络空间,开展实质性帮扶工作;11月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报送由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王尚校负责。 

2.严格落实民生实事实施月报制度。从4月开始,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联系人及电话: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应用管理科,吕斌,87680684;地址:海曙区菱池街9号。报送由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王尚校负责。 

3.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于3月28日前,将《“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联系表》(附件3)、《“互联网+义务教育” 结对帮扶结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及盖章的影印稿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柏雯,电话:89183391。报送由教师进修学校装备部王尚校负责。

    附件:1.奉化区“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学校数量分配表 

          2.“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 

          3.“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联系表 

          4.“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结对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4.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