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19-96693 | 组配分类 | 教育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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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6 |
(有更新)关于做好学习类APP进校园排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职高、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习类APP排查和备案情况的通知》要求,也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奉化区内开展有害APP进校园治理和备案工作,现将现阶段主要工作和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张建军 工作小组分管领导
副组长:周 钦 工作小组负责人
组 员:乌雯雯(区级监管)、顾文斌(区级监管)、江晨(区级监管)、王尚校(上级备案管理员)
二、长效机制:
1.建立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学习类APP进校园审查备案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审查”“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审双负责”责任制。学校直接选用或校内部分年级、班级选用的学习类APP,由学校负责把好选用关,严格审查其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由教育技术、教科研单位等推荐选用、在当地区域内学校推广使用的学习类APP,由推荐单位负责严格审查,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监管范围:非政府、教育行政要求,学校或教师个人需要在学生、家长(一个班级规模及以上)手机等移动终端上安装或关注的APP、公众号都列入监管范围。
3.操作流程:学习类APP应用之前,(1)需在学校学习类APP备案机制审批并形成备案文档,格式自定,且做到校级存档;(2)将校级备案材料通过钉钉审批(详见下示二维码,只限手机钉钉扫一扫)提交区教育局备案;(3)区教育局将备案材料提交上级审批备案通过后才允许学校组织推广应用。
4.注意事项: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所示有害APP应该在校级层面坚决禁止,如果已经存在应当立即组织师生、家长清理卸载。
5.现阶段主要工作:①建立健全学习类APP进校园审查备案制度;②普查学校已在使用的学习类APP,严格审查其内容及链接、应用功能等;③学校确需使用的学习类APP备案审批并形成备案文档;④4月24日前将校级备案材料通过钉钉审批提交区教育局备案(如果多个APP,需要多次提交审核)。
手机钉钉扫一扫,填报审核材料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