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批前公示--《奉化区轨道站点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海路站)》YL03-04-7c地块局部调整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分局组织开展了《奉化区轨道站点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海路站)YL03-04-7c地块局部调整》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5月2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分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0574-88515162

E-mail:fhghjbsk@163.com

通讯地址:茗山路26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一、调整背景

《奉化区轨道站点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海路站)》于2017年12月获得奉化区人民政府批复。为了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功能,更好地配合奉化品质城市建设工作,同时协调项目开发建设的要求,保障地块开发建设的有序推进,本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节约型社会,充分利用土地的原则,着重对《奉化区轨道站点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海路站)》中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划指标做了复核,现对其做出局部调整。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01);

(6)《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0);

(7)《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8)《宁波市奉化区总体规划》;

(9)《奉化市东郊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奉化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海路站)》(2017年);

(11)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其他规定。

三、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以现有城市道路为界,东至珠峰路、南至金海路、西至瑞峰路、北至聚晖路的围合,范围为3.19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地块编码为YL03-04-7c的地块。本次规划重点是对YL03-04-7c地块的用地性质以及相应指标等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工作,明确其调整的可行性。

四、拟调整内容

调整地块用地性质、用地边界及规划指标

规划拟将YL03-04-7c地块由原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商务办公用地B1+B2,容积率由原控规确定的2.70调整至3.90,建筑密度由原控规确定的40%调整至50%,绿地率由原控规确定的30%调整至10%,建筑高度按原控规确定,为80米。具体详见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五、结论

综合上述论证,可得出结论:调整方案较原规划方案具有更加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同时周边公共设施配套和交通系统均能很好的对方案提供支撑。可按法定程序对《奉化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金海路站)》YL03-04-7c地块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规划指标等进行调整。


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