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19-96726 | 组配分类 | 招生信息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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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16 |
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初中招生)办法公告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初中招生)办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2019年秋季申请在奉化区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奉化区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具有稳定工作、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期,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
二、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积分入学申请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4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申请。各(镇)街道按照积分入学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注登记;如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则请(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当面告知本人并不予以备注登记。
(三)积分分值公示。申请人积分总分值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7日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公示,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并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相关材料。
三、积分入学录取原则
(一)积分入学录取条件以《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准,具体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
(二)积分入学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实施,根据申请人父母双方(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录取,取完为止,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分值相同时,依次比较在本区居住年限、社保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录取。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