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拆迁地块旧房拆除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17号)
一、背景意义
为规范我区征收拆迁地块旧房拆除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合理控制拆房成本,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加快推进拆房进度,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区内征收拆迁地块或参照征收拆迁政策实施的地块,收购地块委托区征收办实施拆除的也可参照执行。
(二)入围拆房企业资格
入围拆房的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被列入宁波市奉化区旧房拆除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
(三)拆房企业确定方式
拆房企业的确定及方式,按地块拆除规模为依据,其中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旧房拆除项目,须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简易程序随机抽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同一地块因工作推进需要合理划分成几个标段的,原则上每一标段也必须采用公开交易确定,确需直接发包的,须说明理由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区审管办审批直接发包;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旧房拆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在预选承包商名名录库内自行确定施工企业。
(四)拆房价格确定
拆除价格确定,以区价格认证中心的测算为基数,按照土建工程下浮8一12%区间上视拆除区块复杂程度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拆房价格,其中直接发包地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最低下浮率确定拆房价格。拆除施工和管理费用按实计算,列入征收拆迁成本,具体包括地块内实施建筑(构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及建设所需的设计费、预决算费用、招标代理费、围挡设置、围挡美化、防尘措施、日常管理等费用。
费用汇总如下:房屋结构钢混,拆除清运费用30元/平方米;砖混,拆除清运费用28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木结构),拆除清运费用20元/平方米。
拆除钢结构房屋,拆房企业应向委托方上缴残值:标准钢结构上缴10元/平方米,非标准钢结构上缴5元/平方米
安全防护费补贴:竹木支架、防护网:20元/平方米;钢管支架、防护网:40元/平方米
围挡标准高度2.5米,视围挡材料不同按实计算
(五)其他
征收拆迁地块签约率达到90%以上才能启动该地块旧房拆除程序。旧房拆除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调整承包价。保证金到位前,旧房拆除协议不得生效,施工企业不得施工。清零项目的旧房拆除企业及价格确定,由领导小组商定后直接发包。旧房拆除施工前,施工企业必须制订拆除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禁止转包或分包等行为,一经查实,自动终止旧房拆除协议,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确定,自2019年5月22日起施行。
三、相关单位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对拆除工程费用的测算,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每2年作相应调整发布。
区住建局:负责旧房拆除施工的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加强旧房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强化旧房拆除日常监管。
区征收办:负责全区征收拆迁地块旧房拆除的组织、协调、指导、统一把关管理旧房拆除工作,负责旧房拆除项目审查、实施方案论证和制定。受业主单位委托负责参与和监督旧房拆除项目承发包交易、旧房拆除协议签订、拆除费用结算,或授权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拆除工程。
区政务办: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旧房拆除项目承发包工作,组织实施预选承包商征集和考核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加强标后日常管理,为旧房拆除项目承发包交易办理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业主单位:项目实施主体,委托区征收办实施拆除工程,承担拆除工程相关费用。
区惠海公司:负责处理征收拆迁中通信、供电、供水、燃气的拆除、迁改及抢修工作的服务事宜。
各镇(街道):派专人驻指挥部负责管理监督拆除施工企业施工进度、日常施工作业问题具体协调及拆除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受区征收办委托承担实施单位职责。
指挥部:负责旧房腾空,并配合实施单位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进度、日常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
实施单位(征收拆迁事务所):负责资格审查、承发包交易;旧房拆除协议签订,工程进度把控,工程费用结算。
其他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拆除施工现场配合工作。
施工企业:作为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主体,应确保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时完成拆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