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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19-96459 组配分类 招生信息 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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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5-30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中考后定向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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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教〔2019〕107号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民办学校:

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有效遏制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9〕70号)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波市奉化区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奉教〔2019〕30号)的要求,结合奉化实际,现就2019年本区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中考后定向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中考后定向招生基本涵义

中考后定向招生指奉化中学在定向保送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及特长生招生和武岭中学在特长生招生基础上,将定向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至初级中学,然后根据分配名额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和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奉化中学定向招生

(一)录取办法

奉化中学在定向保送招生、“三位一体”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基础上,①将定向招生名额的215名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级中学,然后根据分配名额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和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其他定向招生名额以当年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初三毕业生数为依据,继续按照锦屏、实验中学和奉港、其他初级中学分开原则,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至各相关初级中学,然后(在各相关初级中学范围内)根据分配名额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和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未录取完的名额,根据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和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全区考生中,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名额分配办法

1.215名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1)名额分配依据及比重

名额分配的依据为各校当年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发展性评价(教育质量)和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管理)三方面。2019年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毕业生人数比重占85%,教育质量占15%。

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管理)暂不占比重,采用倒扣的方式实施,凡在课程开设、编班及班额控制、节假日补课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0.3人,所扣人数划入未录取完名额内。

(2)分配名额计算公式

2019年各校名额分配的计算公式为:

2.其他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锦屏、实验中学名额=两校应届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实际初三毕业生数÷全区应届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初三毕业生数×其他定向招生人数

奉港、其他初级中学名额=奉港、其他初级中学应届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实际初三毕业生数÷全区应届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初三毕业生数×其他定向招生人数

3.未录取完的名额指215名的定向招生名额和其他定向招生名额中的各校分配名额未取完的名额数。

三、武岭中学定向招生

(一)录取办法

武岭中学在特长生招生基础上,①将定向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级中学,然后根据分配名额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和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未录取完的名额,根据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的全区考生中,按中考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名额分配办法

1.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办法

(1)名额分配依据及比重

名额分配的依据为各校当年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发展性评价(教育质量)和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管理)三方面。2019年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毕业生人数比重占85%,教育质量占15%。

规范办学行为(学校管理)暂不占比重,采用倒扣的方式实施,凡在课程开设、编班及班额控制、节假日补课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0.3人,所扣人数划入未录取完名额内。

(2)分配名额计算公式

2019年各校名额分配的计算公式为:

2.未录取完的名额指定向招生名额中的各校分配名额未取完的名额数。

四、最低录取分数线

为了保证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区教育局对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奉化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定向招生人数(215名)的1.2倍的名次分划定,但保证各公办初中学校至少录取1人。武岭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中考全区第1000名考生的考试成绩。

五、并列分数处理

录取时,若出现并列分数,按下列顺序排出名次,然后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①语数总分;②语数外总分。二次排序后,若再次出现并列分数,则这些考生全部录取。

六、其他规定

(一)连续在区外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与就读地学校一致的学籍),若回奉化区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可视作该校应届毕业生,可享受该校定向分配名额。

(二)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已经毕业的初三学生不得再入初中学校复读,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确实在家自学的社会考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经学校公示无误后,可享受原毕业学校定向分配名额。

(三)凡要享受所在学校定向分配名额的考生,至毕业时,必须在该校连续学习二年(初二、初三年级)及以上。

七、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此,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周永龙同志任组长,陈鲁焕同志任副组长,方颖、杨亢尔、周钦、任利其、王锡权、邬培达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本区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定向招生工作。各镇(街道)教办和初中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刊登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定向招生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基本涵义、操作办法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各中心小学也要高度关注本项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作出理性选择,慎重对待择校,确保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强调说明:自2017级初中新生开始,优质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作重大调整,初步设想名额分配基本上以各校符合报考普高条件的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录取采用一校一分制。提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