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19-1093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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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17 |
关于发布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工作二号预警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民办)学校、完小及教学点:
当前,暑假临近,气温日渐升高,学生在河边嬉戏、水上游玩等活动日渐增多,给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近期,宁夏贺兰县、海南琼海市、江西九江市、广东东莞市、湖北松滋市等地相继发生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水死亡,教训惨痛。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特发布2019年第2号预警,切实织牢防溺水“安全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教办、学校(含幼儿园,下面直接统称为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切实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全面排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各教办要主动向当地镇(街道)汇报,召开由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组成的联席会议,协调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构筑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网。要联动相关部门对区域内水域包含水库、山塘、水渠、河流、溪潭、建筑工地水坑等进行排摸,要将校园外警示牌缺失、防护栏损坏的情况,和认为有必要新增警示牌、救生设施或防护栏的,以及某些极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部位需要新增救生器材的,逐一登记记录,及时整改。要发动河长、河道清洁工和水库管理员等人员,加入预防学生溺水的管理队伍,对擅自下河、下水库、下湖泊、下水塘游泳的学生,让他们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劝阻;要联动开展辖区水域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开展整治,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合力,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溺水防护网。
各学校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主动组织人员对校园内及周边的水域隐患进行新一轮的排摸,必须自行完善校园内有关水域的防护设施、安全警示。
三、健全制度,提高防溺水工作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1.各校要健全“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警示制度。要求周末或节假日放学前最后一节课的课任教师或班主任,利用放学前的5分钟时间,提醒班上每一名学生,在周末或节假日坚决不去任何野河玩水或游泳,也应坚决拒绝同学邀请去野河玩水或游泳。要把“安全警示语”有机融入下课、放学铃声中。
2.要建立本校(园)预防溺水事故周提醒警示制度。在周末、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利用网络、家校通等媒介平台,及时向家长发出提醒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增强意识,做好学生在家的监管和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觉性。
3.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各校要对每一项涉及防溺水的工作都要留下书面档案材料,切实落实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如主题班会要有教案课件、书面记录或课堂照片;晨会讲座、广播宣传要有讲话稿、书面记录或现场照片;橱窗板报宣传要有原始材料或拍成照片;家访工作要有书面安排计划、书面记录或现场照片;特别是《告家长书》必须要求家长阅读后签字,并将回执单全部收回留档。并请如实填写《学校防溺水等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把登记表及佐证材料打包后于6月21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安监科,联系人:傅钟,联系电话:88582982,220022,邮箱fhjyjajk@126.com。
4.要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涉及校园及学生的安全事故均要向教育局报告,要求在得知消息后30分钟内完成口头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既要报告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居住地、就读年班级等基本信息,还要报告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目前最新进展和其他特别要说明的内容等。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迟报或瞒报,不得以事情未发生在校园内或学校无责等理由进行推卸。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