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登记服务指南

一、 申请材料目录

(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申请书》原件一份;

(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自评表》原件一份;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营利性医疗机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师)注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已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药品清单,大型医用设备清单原件一份;

(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原件一份;

(七)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办结时限

自集中受理结束之日起45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公告发出后,自行登录网站获取。

(二)送达方式:发布公告。

五、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0574-88689400,;88689402。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每年6月、12月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公告,明确具体受理地址。

(二)办公时间:每年6月、12月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公告,明确具体受理时间。

七、完整版服务指南获取渠道

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nbfh.zj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