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6-24 10:23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听证会公告(奉自然资规公字〔2019〕第3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4楼会议室举行奉化中心城区、莼湖镇、溪口镇、裘村镇2019年度第1次调节实施方案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9年6月14日前向我听证机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人员为本次听证项目所涉及方桥街道及下辖的上三村、徒家村、竺家村、陈王村、何家村、双马村,江口街道及下辖的陈傅村、南渡村、前横村、后横村、上横村、下横村、姜塔村、前胡村,锦屏街道及下辖的外应村、西圃村,岳林街道及下辖的梁家墩村、斯张村,萧王庙街道下辖的傅家岙村、陈家岙村、青云村,莼湖镇及下辖的鸿峙村,裘村镇及下辖的黄贤村、应家棚村,溪口镇及下辖的康岭村、湖山村或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洪一琳 联系电话:0574-8851 897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