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19-11971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 |
---|---|---|---|---|---|
发文字号 | 奉自然资规党〔2019〕14号 | 发文日期 | 2019-07-15 14:29:49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党组关于沈小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经研究,决定:
沈小筠同志任办公室(财务与审计科)主任(挂职);
胡澄宇同志任法规监察科科长;
王标标同志任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科长(挂职);
阮 磊同志任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科长(挂职);
周 薇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挂职)(主持工作);
梁 栋同志任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科长(挂职);
罗英英同志任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科长;
戴建峰同志任地矿科科长(挂职);
孙 强同志任林业与海洋科科长(挂职);
林水强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奉化分局局长(正科级)兼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王 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叶一奇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挂职);
俞人则同志任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副科长(挂职);
张玲芝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奉化分局副局长(副科级)兼市公安局奉化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应云海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周岳定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周 波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叶红飞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柯 毅同志任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巧玲同志任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陈月琴同志任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任;
卓科荣同志任统一征地服务所所长;
吴旭东同志任林场场长;
徐 铭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主任;
陈云奇同志任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竺建国同志任溪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沈维杰同志任大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余岳君同志任莼湖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王 魁任同志尚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挂职);
孙义均同志任江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挂职);
毛显强同志任西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孙常郁同志任松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挂职):
宋卡佳同志任方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挂职);
蒋仲侠同志任滨海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所长(挂职);
张勇虎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侯海英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理科科长(副科级);
沈利波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权调科科长(副科级);
周云梅同志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档案信息科科长(副科级);
林伟达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科长(副科级);
石锡维同志任土地储备中心财务融资科科长(副科级);
胡林枝同志任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庄芬芬同志任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 栋同志任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所副所长;
郭继先同志任统一征地服务所副所长;
张亚蓉同志任林场副场长;
吕继生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志明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副主任;
毛 亚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 冰同志任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汪碧丽同志任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应华辉同志任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邬明其同志任莼湖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正科级)(挂职);
楼伟忠同志任滨海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副所长(正科级);
丁向俊同志任溪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正科级);
顾继军同志任大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
孙道平同志任江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
吴群慧同志任尚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
潘晓霞同志任方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副所长;
胡绪海同志保留正科级实职待遇;
黄 通同志保留副科级实职待遇;
陈 磊同志保留副科级实职待遇;
应富华同志保留副科级实职待遇。
上述同志实行聘任制,原任职务同时免去,聘期自2019年6月 24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到2020年10月止。
免去:
王永明同志的原国土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张德良同志的江口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
楼益波同志的统一征地服务所副所长职务;
吴 京同志的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中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党组
2019年7月15日